第五节 货物和邮件服务
5.1 一般性服务
5.1.1 将承运方的航班始发、到达时间通知货主和/或公众。
5.1.2 为货主和/或公众提供问询、咨询等信息服务。
5.1.3 为进出港的货物提供存放场所和进行相关处理,采取适当的防盗、防破损措施
(1)普通货物;
(2)特种货物,如易腐货、活体动物、贵重货物、易损货、新闻报纸、危险品等;
(3)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如快件、急件、速递等;
(4)邮件。
5.1.4 为进出港的货物提供必要设备
5.1.5 送交货物时收取收据
5.1.6 监控货物的运输
5.1.7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承运方的集装板、集装箱、网、绳、固定环等财物或设备在服务方监管过程中被盗或被非法使用。如有任何财物破损或丢失,立即通知承运方。
5.2 出港货物
5.2.1 检查出港货物的体积、重量及其包装是否符合运输规定。
5.2.2 根据承运方航班的可用载量,制定装载计划,对出港货物进行配载、货物组板、出库点交。
5.2.3 准备好散装货物和集装货物,计算出货物的实际重量,合理安排运出。
5.2.4 准备货物舱单,按规定分发货物舱单和货运单的有关各联。
5.3 进港货物
5.3.1 接受货物舱单及货运单等随机文件。
5.3.2 按货物舱单核对进港货物。
5.3.3 对进港货物进行分拣,留机场等待提取、转港或送市区等待提取。
5.3.4 填写到达货通知书,以邮函或电话方式通知收货人或指定的代理人货物已到。
5.4 转港货物
5.4.1 接收转港货物。
5.4.2 对转港货物进行分拣、出库。
5.4.3 准备转港货物舱单及相应的货运单。
5.5 邮件
5.5.1 接收、查对当地邮局交运的出港邮件并做好邮件安检工作。
5.5.2 填写航空邮运结算单及准备邮件舱单。
5.5.3 对出港邮件点数出库等待装机。
5.5.4 按邮件舱单接收并查对进港邮件。
5.5.5 通知邮局提取进港邮件。
5.5.6 处理转港邮件。
5.5.7 协助处理并及时向承运方和/或邮局通报邮件的不正常运输、邮件查询和损坏赔偿事宜。
5.5.8 为进出港邮件提供存放场所和进行相关的处理。
5.5.9 按规定期限保管邮件运输的有关业务文件和单据。
5.5.10 向承运方和/或邮局反馈有关信息。
5.6 不正常情况处理
5.6.1 涉及到不正常情况,破损或危险品或其他特货运输,立即采取适当措施。
5.6.2 向承运方报告货物运输中发现的任何不正常情况。
5.6.3 处理货物丢失、查询和破损等事宜。
5.6.4 (1)向承运方通报投诉或索赔;
(2)处理索赔事宜。
5.6.5 当发生收货人拒收货物或拒付运费时,立即采取适当行动。
第六节 客梯、装卸和地面运输服务
6.1 客梯服务
6.1.1 提供或安排
(1)客梯
(2)机组梯
6.1.2 提供或安排候机厅与飞机间的旅客、机组的摆渡车服务。
6.2 装卸服务
6.2.1 提供并操作装卸设备,包括:宽体机的装卸设备与操作、非宽体机的装卸设备与操作。
6.2.2 对行李、货物、邮件和文件进出库及装卸,一般分为:
(1)散装件的装卸作业;
(2)集装箱、板的装卸作业;
(3)特种货物的装卸作业;
(4)按承运方要求临时调整舱位的装卸作业。
6.2.3 操作机内装载系统,对已装舱的行李、货物及邮件进行固定,并关闭锁牢货舱门。
6.3 地面运输服务
6.3.1 组织和安排行李、货物及邮件、空集装器或其他在飞机与候机楼、仓库、不同候机楼之间的地面运输并为所有货物,特别是贵重、易碎货物在装卸和运输中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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