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这引起了与会代表的关注。那么,什么是财产性收入,这背后蕴藏着什么含义?对这个涉及到居民收入统计的术语,新华社记者就此连线了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的专家。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住户处处长陈小龙表示,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的潜力很大。随着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投资渠道的拓宽,百姓财富的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在这几年增速非常快。预计2007年的增速会更快。“财产性收入快速提升,将是一个大趋势。”
据介绍,财产性收入一般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测算来看,2006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为240多元。“虽然基数小,但是发展潜力很大。”陈小龙说:“拿这两年来说,相比上一年度,2005年增幅为19.7%,2006年增幅为26.5%。”(据新华社电)
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十七大报告首提“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内涵丰富、新意十足,这引起了与会代表的热烈讨论。
十七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行高级客户经理刘红是一名基层金融服务人员,在她眼里,这句话中的每一个词汇都具有新意。
刘红代表说,“创造条件”是指多拓展渠道、多提供机会;“更多”意味着覆盖面更广;“群众”就是咱老百姓;“拥有”就是合理合法拥有;“财产性收入”是指各方面的财富,涉及到诸多金融理财方式;整句话连在一起的意思就是“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作为一个专业经济术语,按照国家统计局专家的解释,“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它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等;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
“报告一到手中,就发现了这个新提法,引起了我很大兴趣!”十七大代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中央金融系统代表团驻地说:“财产性收入必然会涉及到各种投资,除了实业投资等,还包括投资金融产品,涵盖了储蓄、债券、保险和股票等。”
背景资料显示,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老百姓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的财富,当前居民储蓄在15万亿元左右。而随着股市等金融市场的繁荣,百姓投资理财热情高涨,到今年10月初,沪深两市投资者开户数超过1.2亿户;基金资产净值总计已超过3万亿元,基金投资账户数超过9000万个。
尚福林代表说,资本市场是涉及投资金融领域最直接、最广泛的场所,能够为投资者提供增加创造财富的机会,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使广大投资者公平、公正共享经济增长的好处。
十七大代表、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说,目前百姓收入包括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前者涉及股息、利息、分红等收入,也就是财产性收入。报告的这个新说法,意味着老百姓的收入不光来自工资,国家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
“报告的这一提法,有利于增加百姓财富,能使大多数人成为中等收入者。”郭树清代表说,“这也正暗合了报告提出的‘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新要求。”
十七大代表、中国人保集团董事长吴焰说,财富的增加要靠保值增值,这个新提法体现出了时代的特点。
十七大代表、中国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说,作为金融领域的代表,他非常关注报告中关于“财产性收入”这个“新词汇”。这些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老百姓正在得到越来越多的实惠。除了薪酬收入之外,还有其他正当合法的收入,比如通过储蓄、国债、基金、投资股市等方式来创造财富。
姜建清代表说,随着国家金融的发展和创新,老百姓还将会拥有更多的投资机会,比如通过QDII、境内居民可以投资香港股市等。 (张旭东 韩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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