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9日在安徽蒙城县坛城镇母庙村拍摄的正在焚烧的秸秆。当日,安徽省蒙城县城乡空气中弥漫着焚烧小麦秸秆形成的黄色烟雾和刺鼻的气味,造成严重空气污染,让人感到眼睛不适、胸闷等,给人们出行带来不便。新华社发
进入麦收时节以来,一些地区再次出现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有的地方甚至引发火灾事故。农业部13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秸秆焚烧。
农业部要求各地特别是北京、天津、河北、河南、陕西、山东、安徽、江苏、四川等农业和农机部门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制定切实办法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把工作做实,抓出成效。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继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积极争取投入,引导项目投资向秸秆综合利用倾斜,通过扶持引导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加快各种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大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力度,配合做好执法监督工作。
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秸秆,一方面可以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另一方面可以保护环境,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持交通、民航畅通运行。近年来全国农业、农机系统积极探索秸秆利用途径,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了直接还田、保护性耕作、秸秆养畜、压块制粒、生物腐熟、秸秆气化、培育食用菌和制造工业原料等利用技术,为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推广适合本地区特点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遏制秸秆违规焚烧。同时,在全社会开展焚烧秸秆的危害和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科普宣传,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记者 董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