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十四日发布月度报告称,四月份,中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百分之三,其中食品价格上涨超过百分之七是引领涨幅之关键因素。
据悉,城市价格上涨百分之二点九,农村价格上涨百分之三点四;食品价格上涨百分之七点一,非食品价格上涨百分之一;消费品价格上涨百分之三点四,服务项目价格上涨百分之一点九。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月下降百分之零点一。
四月份,食品类中粮食价格上涨百分之六点一,鲜蛋价格涨逾三成,油脂价格上涨百分之十八点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百分之十七点六,水产品、鲜菜和调味品价格均有所下降,只有鲜果价格呈下降之势。
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百分之四点二。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同比上涨百分之二点二。衣着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以及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升降幅度均不大。
前四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百分之二点八。(记者 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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