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并不简单地等于城市的摊子扩张,也不简单地等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增长;城市化,归根到底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组成部分。它意味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公共生活,新的人际关系及新的精神生态
现代化可能未必等于工业化,但一定会在相当大程度等于城市化。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李培林近日撰文指出,根据国际经验和统计数据,目前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加速期——近几年,城市化水平保持年均近2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全国的城市化率已从1993年的28%提高到2004年的42%以上;而城市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超过70%。
实际上,每个人都能感受到城市化的进程。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在大兴土木,城市不断地向外拓展。
以北京为例,原来作为城区边界的三环,现在已经成了城市的中心。四环开通没几年,就有了五环,现在正在向六环扩展。同时,大量农民涌入大小城市、城镇,卷入城市的经济活动中,而农村的经济生活也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农民工在城市的收益维持。
城市化加速一方面源于经济结构内在的升级动力 城市为经济活动所提供的效率和便利,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不过,根据李培林的观点,近年来中国城市化加速,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那就是土地农转非的利益驱动机制。
在农业用地和工业、商业用地之间,存在巨大的价差,一些地方政府在向农民征用土地的时候,借助权力压低补偿标准,回头再以较高的价格转让给工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少地方政府通过大量征用和出售土地(或变相出售,如土地置换)获取了巨额建设资金。近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收入累计达9100多亿元。一些市、县、区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占到财政收入的一半,有的作为预算外收入甚至超过同级同期的财政收入。也正因为此,出现了李培林所描述的现象:土地城市化的速度,大大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速度。
在城市郊区,有不少已经不再是农民的农民,他们无地可种,但并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的经济社会网络中。当然,没有融入城市生活的还有另外一个更大的群体:农民工。
经验证明,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新增加的城市人口大约为1500万。过去二十多年来,大量农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李培林提供的数据说,目前中国城镇的常住总人口差不多已经达到了5.2亿多。不过,在这些人口中,拥有城镇户口的市民人数,却只有2.5亿多。也就是说,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中,有一半多不被城市管理当局当作市民。
他们没有被纳入到城市的政治、社会管理体系中,也没有被纳入到城市的福利与公共品分配体系中。在政治权利、福利、文化生活、公共服务方面,他们的待遇与市民有极大差距。比如,很多农民工的子弟不能进入城市公立学校读书,而农民工子弟学校却又因为不符合办学条件而被城市政府关闭。
中央政府屡次发布政策,要求各省市必须限期清理限制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取消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行政审批、职业工种限制,不再干预企业自主合法使用农民工。全国总工会也明确提出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吸纳农民工,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地已经做出一些努力消除户籍歧视。许多省市都加快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如湖北、湖南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和由此衍生的其他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湖北也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进城务工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农村劳动力,可以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城市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废除了市民、农民的身份制,为进城农民的市民化创造了基本条件。但市民化无疑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目前政府所需要做的,是消除造成农民与城市、与市民隔阂的法律与政策壁垒,为农民学习成为市民创造制度环境。比如,城市政府应当改变征用土地的政策,退出一般商业性用地的征用过程,改由企业与农民直接谈判,从而更准确地体现土地的价值,让农民也能分享到城市化的好处,使其具有转化为市民的经济条件。另一方面,城市政府也需要考虑,如何将长住城市的农民融入到城市的公共生活中,比如,在打破城乡户籍分割之后,考虑给予进城农民以同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使他们能够参与到城市的民主管理中,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总之,城市化并不简单地等于城市的摊子扩张,也不简单地等于城市常住人口的增长。城市化还有更深的内涵,城市化,归根到底是社会结构变迁的组成部分。它意味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新的公共生活,新的人际关系及新的精神生态。
城市属于居住于其中的人。因此,城市的扩张只是市民化的前奏,而进城农民的市民化才是城市化的目标。
《中国新闻周刊》 2005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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