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十一个全国“土地日”,国土资源部确定其宣传主题为“规划用地,利国利民”,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称,科学编制和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业用地矛盾十分尖锐的有效途径之一,1997-2000年,我国在利用土地方面比规划确定的指标1180万亩低了74万亩。
据了解,目前我国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并转入全面实施阶段。1999年4月,国务院批准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后,截止到今年2月,需国务院审批的31个省、区、市和81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部批准实施。全国93%的地(市)、90%的县(市)、70%的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批准实施。在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上,城市规划、村镇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做到了衔接。有效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据悉,1997-2000年,在国家连续几年实施扩大内需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下,全国实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1106万亩,比规划确定的指标1180万亩低74万亩;年均占用耕地276万亩,与1991-1996年间的年均数440万亩相比,下降了37%。
在补充耕地方面,规划强调以土地整理、复垦为主,适度开发宜耕荒地,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地增加了耕地面积。全国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省、区、市由1997年的17个,增加到2000年的29个。通过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促进企业充分利用和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培育和发展了土地市场,为城市建设积累了大量资金。各地把生态退耕、土地整治等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逐步向数量、质量、生态综合保护转变,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
《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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