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经环保部核定,2008年新疆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减排2.44万吨,二氧化硫减排3.16万吨。这是“十一五”以来,新疆首次完成了当年的减排任务,这是记者4月16日从新疆环保局了解到的。
2008年,新疆环保专项行动,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6家,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92家。2008年关闭了123个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生产工艺项目和企业,对42家超标排污企业进行了污染治理,督促新疆16家二氧化硫排放重点企业和14家污水排放重点企业加快治理工程建设进度,以实现达标排放。
同时,采取高限处罚措施,对屡查屡犯的超标排污企业采取“高限处罚”,对无脱硫除尘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长期超标排污、私设暗管偷排偷放,超标排入下水道危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的企业,一律高限处罚,加倍征收排污费。(亚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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