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 我国能效标识制度自2005年3月1日实施以来,累计节电900亿千瓦时,折合3000多万吨标准煤。
记者日前从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主办的“国家能效标识制度实施四周年研讨会”上获悉,为推进国家“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降低20%战略目标的实现,我国还将把交流电风扇、微波炉等产品纳入能效标识制度实施范围。
据了解,我国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由2007年的4类,扩展到目前的15类,产品类型由家用电器扩展到商用和工业设备、照明产品以及办公用品。
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于2004年11月、2006年11月、2008年1月和10月发布了4批能效标识实施产品目录以及具体产品的实施规则。截至2009年3月,通过产品备案的企业达到1265家,通过产品文本备案的产品型号达57308个。
目前,交流电风扇、自动电饭煲、通风机、工业锅炉、交流接触器、电力变压器等产品的能效标识实施方案正在研究中,有望列入第五批能效标识实施目录。(顾瑞珍 丁可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