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在日前印发的《“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中提出,2006到2010年累计节电要达到25%。
《规划纲要》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我国城市照明得到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十五”期间,城市照明行业通过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从总体看,城市绿色照明工作还刚起步,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城市照明的宏观指导还不够有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低效率、高能耗、光污染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全社会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此,《规划纲要》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围绕城市照明5年实现节电25%的目标,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从现在起加紧在城市照明建设、改造工程中,全面推行专业管理机构规划、设计论证、专项验收制度。2008年前,完成城市照明专项规划编制。二是完善城市功能照明,基本消灭无灯区。新改扩建的城市道路装灯率要达到100%,公共区域装灯率达98%以上。道路照明主干道亮灯率要达到98%,次干道、支路亮灯率要到达96%。三是严格执行照明功率密度值标准,确保灯具效率在80%以上的高效节能灯具应用率达85%以上,高光效、长寿命光源的应用率达85%以上。使用的高压钠灯能效指标达到或超过GB19573—2004标准,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3—2004标准。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达到或超过GB19574—2004标准,倡议达到或超过节能评价值GB19574—2004标准。400W高压钠灯镇流器能效指标能效因素(BEF)不低于0.235。通过气体放电灯电容补偿,功率因素不小于0.85。(记者谢然浩)
2010年城市照明节能灯具应用率将达85%以上
新华网北京7月11日专电 根据建设部10日公布的《“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我国将在今后五年内大力推广城市绿色照明,以2005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到2010年,城市照明中高效节能灯具的应用率将达85%以上。
为了实现绿色照明工程提出的目标,规划提出,要加强法制建设,理顺管理体制。将修订《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完善规划、设计、施工、材料、验收、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内容,配套完善实施细则。要进一步理顺完善管理体制,将城市照明建设、管理统一到一个部门,集中行使管理职能。
为了推广采用高效照明电器产品,规划提出,要定期或不定期制定高效照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的推荐目录,适时公布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及产品的淘汰目录。认真落实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在政府采购中,要优先采购绿色产品目录中的产品。(记者王永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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