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西藏来说,《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可谓是一大福音!”西藏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余和平兴奋地对记者说,作为世界上离太阳最近的地方,西藏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巨大。
资料显示,西藏是全国太阳能、风能、水能最丰富的地区之一,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能源宝库。太阳能资源尤为丰富,蕴藏量居全国之首,开发潜力巨大,太阳年总辐射量达140—200千卡/平方厘米。全区年风能储量为930亿千瓦小时,年平均大风日数达到100—150天,最多可达200天。其中,藏北地区年平均有效风能密度为130—200瓦/平方米,有效风力时数在4000小时以上。
同时,西藏发展可再生能源还有其特殊意义:其一,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脆弱,利用石化能源面临巨大的环境挑战;其二,西藏的常规能源多由公路长途运输,煤炭每吨价格比内地高出800多元,每吨成品油价格高出100多元。
近年来,西藏的可再生能源得到长足发展,产业已经初具规模。目前,西藏是我国建设集中型太阳能光伏电站最多的地区,共建有县级和乡级光伏电站近400座,总容量8000千瓦;那曲、阿里、山南、日喀则等地区先后引进了各种类型的风力发电机,建成了一批风力发电示范乡、村。如今,西藏近一半的农牧民家庭用上了太阳能、光伏电、小水电,告别了“点灯靠酥油、烧饭靠畜粪”的历史。
然而,余和平认为,与西藏可再生能源的巨大潜力相比,目前的开发利用还只是个“小指头”。
国家发改委有关专家赴西藏考察后认为,西藏以可再生能源作为西藏能源工业的基础是完全可能的。他们建议,制定保证上网、优惠电价和全国分摊等鼓励政策,把西藏建成全国绿色能源示范区,为西部省份乃至全国各省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表率。(记者 郑少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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