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穴头儿”被正名以后(金台论道)
陈 原
文化市场出现之前,“穴头儿”是一个很难听的称呼,说难听,因为它与计划经济时代的“投机倒把”类似。所谓“穴头儿”,就是一些人根据各地舞台的需要,将国有单位的艺术家自行组织起来,拉出去“走穴”,“走穴”就是演出。“穴头儿”被口诛笔伐了好一阵子,还险些沦入“打击”之列,可不出几年就再也没人提起了。没人提并不是“穴头儿”失踪了,而是随着文化市场的发展,忽然间冒出了无数的大小“穴头儿”,他们的规范名称叫“经纪”、“中介”,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穴头”的被正名,显示出我国文化市场发展之快,2008年,仅上海一地的演出经纪机构就多达339家,其中民营企业及私人兴办的占78%。
文化市场当然不止演出,但无论什么,中介经纪类公司同样占居中间位置,显露出市场两头的基本情势,其数量多寡,标志着市场的供需量,可谓晴雨表。如今我们走上街头巷尾,可以发现满眼皆是房屋中介,这正表明房屋买卖的现状。而文化经纪公司的兴旺,也一样预示着我国文化市场需求的巨大潜力和活力,起码表示需求量在不断上涨。
中介公司联系的是买方与卖方。买方容易估计,看看《刘老根儿大舞台》,看看《时空之旅》,再看看《印象刘三姐》,大体明白。可是,目前的卖方却经常是个未知数,难以琢磨,拿捏不定。仍以演出市场为例,别看上海2008年有339家演出经纪机构,但实际从事业务的只占13%。这也反映了全国的基本状态。有人分析,其症结之一在于市场有限。然而,偌大一个中国,艺术产品距离饱和相差万里,何谈市场有限呢?实际上,演出经纪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恰恰表示市场需求量的大幅增加,实际从事业务不多,恐怕在于他们对卖方估计不足,结果导致货源不足,难为无米之炊。
综观我国的演出市场,“来料加工”、“借牌经营”、“原封照搬”占有很大份额,而原创产品长期处于“小、散、弱”的状态。其中真正有影响力、竞争力的产品大多来自民营,国有院团的产品只有在体制改革之后才显现出生机。但就整体而言,民营文化机构仍然处于弱势,其中多数分散活跃在乡村。据统计,2008年上海民营演出占总数38%,而收入仅占9%。舞台的大户其实除了外来产品,就是国有院团的演出。国有院团在资金分配、资料占有、人才实力、劳动保障、抗风险能力等方面都具明显优势。有些个体演员一旦成名,也立即加入国有的行列,就是想获得一个“铁饭碗”。
像北京、上海、广州这样的大城市,平均每年至少需要上百个国产原创产品长期演出。就目前而言,国有院团的产品应该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可惜,国有院团的产品能够长期演出的实在稀少,获奖、拨款、赠票,总是和它们形影相随。即便是公益演出,也常常成了打发低水准产品的好去处,并且还是一些产品躲避市场衡量的托词。这样的产品,如何进入市场?哪个中介公司敢经纪?
近几年来,几乎所有在体制机制变革中焕发出生机活力的国有院团,其主要奥秘就是敢于面对市场,主要业绩就是票房,主要水准就显示在品牌产品的号召力上。品牌具有号召力,可以作为“中华产品”走出去,政府自然也会“采购”,公益性演出当然也会因此形成影响力。所有这些产品,几乎都和经纪公司密切相联。
从经纪公司的被正名以至分外活跃,可以看出我国文化市场的巨大活力;从大量经纪公司的窘迫和无事可做,更可以看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异常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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