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旁白
一些出版社很“势利”
因为工作关系,我常常能收到一些作者赠送的书籍,其中大多数是人们所说的“自费书”。出于对作者的尊重,我把它们整齐地摆放在书柜里。然而,让人感到遗憾的是,九成以上的 “自费书”,其版权页的“ISBN”都是假书号,而大多数作者往往是被人蒙了还不知情,甚至还在书的前言后记里由衷地感谢那个欺骗了自己的人。
书号也有真假?很多人曾经这样问过我。的确,书号是由一些本身并无价值的数字组成的,按理是不应该有真假的。但是,在我国,由于书号控制甚严(是“审批制”而不是国外通行的“登记制”),物以稀为贵,这几个数字一串起来,便可产生不菲的价值,于是也就产生了真假问题。
假书号的盛行,和我们的出版现状有关。由于书号有限,现在的不少出版社很是“势利”,对没市场的图书不投资,对没名气的作者不投资。结果,名人出书比什么都容易,普通作者出书难上难;跟风的“快餐文化”之类出版容易,含金量高的学术著作出版困难。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作者包销”的出版形式出现了,这就是所谓的自费书。自费书的出现倒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这在国外很正常,真正的问题是,不法书商趁此机会,盗用他人书号或者伪造书号,欺骗那些渴望出书的作者。
假书号的盛行,还和人们缺乏出版常识有关。书号(现在一般是指国际标准书号)是一本书的身份证,通过它可以识别出版物的出版地、出版单位等,这是一套国际标准。我国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实施国际标准书号。近些年用正式书号出版的书籍,都可以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的专门网站上查询到。所以,识别假书号其实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可是,大多数作者根本不懂这些,也就没想到自己辛辛苦苦整出来的标有“某某出版社出版”的“书”竟然是非法出版物,还满怀喜悦地四处推销、赠送。而偶有知情者,又碍于情面,根本不好说破此事。
出版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怎么处置自己的作品,是作者个人的选择。但是不管如何,不违法、不造假的原则不可丢。
李伟明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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