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局:书号不允许买卖
书号可以买卖吗?对此,陕西省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书号是不允许买卖的。
该负责人表示,出版作品,作者需要向正规出版社投稿。出版社觉得该作品适合出版后,会为该作品申请一个书号,然后通过向作者付版税或者稿费的方式出版该书。对于书号,国家是严格控制的,“由于社会上想出书的实在太多,书号又有限,一些文化公司就瞅准了其中的商机,声称可以买到书号。但相关法律是明确禁止买卖的。所以那些文化公司拿出的书号应该都是假的,而且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
如果想自己自费出书的话,出版社能接受吗?昨日,记者对几家出版社进行了电话采访。中信出版社主编蒋蕊表示,自费出书类似买书号,中信出版社不允许自费出书。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但记者从中国文联出版社总编室了解到,自费出书需要缴纳18000元的书号管理费。不过,他们还得对作品进行审核,符合相关出版规定的作品才能出版。
自费出书符合相关规定吗?据出版界一业内人士透露,自费出书情况在出版界很普遍,有纯粹为满足出书愿望的,有为评职称需要的,还有就像孙方杰等基层作者是为参加评奖或者比赛的等等。对此,陕西省新闻出版局那名负责人表示,其实相关出版法规对所谓的“自费出版”是没有明确规定的。目前在国内出版界是存在这么一种情况,一些作品,比如具备学术价值,但没有市场或者其他原因,出版社会向作者收取一定的书号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评论家:期待“登记制”
“可以说,本次‘泰山文艺奖’揭开了假书号的盖子。”著名青年评论家韩浩月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对全国各地的文学类评奖,“泰山文艺奖”还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个奖发掘了很多无权无势的底层作者,尽管奖金金额不高,但获奖门类全,获奖范围大。但是它却又未能免俗地设立了这么一个门槛——正式发表或出版,一个让无数没名没钱的基层作者抓狂的门槛。
在韩浩月看来,基层作者中并不缺乏优秀的作品,而是缺乏一个让大众认识这些作品的途径,参加文学类评奖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但是一个书号就打倒了一大批天才。”韩浩月告诉记者,现在的书号都掌握在出版社手里。出版社更多的是看市场价值,而未成名的草根作者缺的就是市场。在国外,对于书号,实行的是“登记制”,任何个人或团体,只要你有资金,有可以占领市场的选题,有较高素质的编辑人员,就可以到相关部门登记,申请注册成立出版社并获得书号。在国内,目前实行的还是“审批制”。
“如果我们也能实行‘登记制’的话,只要监管的好,那么优秀基层作家以及他们的作品出头就不难了。到时假书号就没有市场了。”韩浩月表示。
2008年12月31日,在“泰山文艺奖(文学创作奖)”颁奖当天,“全国书刊发行会”在北京举行。据参加该会的西安一杂志社负责人介绍,开会伊始,就流传一个消息,说在未来两三年内,书刊和书号将逐渐放开,并和国际接轨,采用“登记制”,而不是现在的“审批制”。该负责人表示,这条消息已经在整个出版界传了开来,只是目前尚没有官方文件说明此事,但“空穴来风,必定有因”。本报记者吴成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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