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中国》杂志社社长黎祖交称,王凌飞不是《绿色中国》杂志社山西办事处工作人员,而是代理广告业务的业务员。他曾于今年8月下旬、9月下旬两次到干河煤矿。第二次到干河煤矿时并不知道煤矿发生了事故,也说不上是采访。煤矿发生事故后,好多人到煤矿去,煤矿以为都是领取“封口费”的,以为王凌飞也是领“封口费”的。但不能现场有谁就把谁算在内。两名煤矿工作人员笔录不一致,很可能记忆有误,也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否认主动“封口”,有必要通过另一种渠道调查,使之客观全面。
关于该杂志社山西办事处工作人员岛丽婷向煤矿发新闻稿传真问题,黎祖交称,岛丽婷从山西办事处主任巩文明邮箱下载干河煤矿发生矿难的信息后,未经王凌飞同意,署上王凌飞和实习生的名字发送传真。中国网通电话记录详单显示,10月9日,办事处共有两个电话打给干河煤矿,10时27分,王凌飞找煤矿工会主席。19时05分发送了89秒的传真。中国银行霍州分行下班时间是18时。这说明,10月9日干河煤矿通过中国银行霍州分行汇款与传真没有关系。即干河煤矿不是被迫汇出1万元。
不过,黎祖交也承认《绿色中国》杂志负有监管失察的责任。一是杂志驻山西办事处擅自委托世纪伯乐广告人员以网络电视山西频道制片身份,在敏感时期到煤矿。此事没有向杂志社汇报;二是办事处错误地为收取的1万元代开发票;三是工作人员岛丽婷在王凌飞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办事处名义向煤矿发传真,超越办事处业务范围,属违法违规行为。
但他表示,不能就此认定收取了“封口费”。停业整顿3个月给杂志社带来很大伤害。鉴于杂志社已采取积极整改措施,希望能减轻处罚。
在历时近3个小时的听证会上,双方还就《绿色中国》驻山西办事处是否属违规设立、《绿色中国》杂志是否属于擅自扩大业务范围等进行了激烈辩论。
据了解,此次“封口费”事件中,尚有6家媒体的12名人员目前还没有查清是否拿了钱。面对煤矿出具的登记表,有被调查人坚决否认领取“封口费”,并称“被煤矿诬陷”。
(记者 刘万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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