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7日15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16位委员代表作大会发言。
[黑龙江省政协主席 王巨禄]我发言的题目是《重点支持产粮大县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我国800个产粮大县(市、旗)所产粮食占全国总产量的78%以上,对保证国家粮食安全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这些县绝大多数又是工业弱县、财政穷县,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滞后,城乡面貌比较破旧,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十分突出。从黑龙江的情况看,70个产粮大县中有43个财政收入不足亿元,21个还没有摘掉贫困县的帽子,60多个仍靠财政转移支付维持政府的运转。产粮大县的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人均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左右。由于农业和其他产业的比较效益低下,导致青壮年劳动力大批外流,人们形象地说“种粮主要靠993861部队(指老年、妇女和学生)”。
当前国家对粮食主产区保证粮食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这是国家的大局。产粮大县的农民顾全大局,仍将粮食生产放在首位,放弃选择发展经济效益高的非粮产业的自主权,但继续处在收入增长缓慢的贫困状态,心理上造成了严重的不平衡。这种状况如长期得不到解决,国家的粮食安全会受到挑战,开拓农村消费市场也只能是纸上谈兵。近几年来,国家虽然采取很多单项的政策措施,仍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格局。产粮大县的政府和农民迫切要求加速工业化和城镇化步伐,带动实现农业现代化,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之路。为此,我们建议,落实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应该把推进产粮大县城乡一体化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建议把800个产粮大县优先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试点范围。
一要对这些产粮大县实施更加特殊的惠农政策。目前国家实施的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惠农政策,是面向“三农”的普惠政策,向产粮大县倾斜还很不够,未能有效地调动地方政府和农民多产粮的积极性。建议在继续实施普惠政策的同时,对产粮大县制定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以调动产粮大县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积累的能力。
二要加大对产粮大县建设标准化高产农田的投入。产粮大县往往都是高产穷县,普遍缺乏对标准化农田建设的投入能力。黑龙江的产粮大县有效灌溉面积还不到30%。建议集中国家财力尽快提高产粮大县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彻底改变靠天吃饭、靠天增产的被动局面,争取在五到八年内使800个产粮大县能够高产稳产、旱涝保收,在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主力军作用。
三要鼓励产粮大县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生产和农业集约化经营。产粮大县人均耕地多,集中连片的土地面积大,分散的家庭承包形式已经难以适应农业现代化的新要求。应进一步解放思想,采取更加积极的政策,加快推进土地有序流转,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分流,促使更多的农业劳动力在非农产业创业、就业,为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创造条件。
四要加大对产粮大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产粮大县多为吃饭财政,根本没有能力增加对城镇建设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甚多。建议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将产粮大县优先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试点,给予统一的指导和支持,力争在一年内提出建设规划,三到五年高标准地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二、三产业和公共事业发展打下基础,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当地中小城镇就业、创业创造条件。争取用两个五年计划的时间使各产粮县的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65%以上,县城人口达十万到二十万的规模,促进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协调发展。
五要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支持产粮大县城乡一体化发展基金。支持产粮大县率先改革户籍制度,尽快使产粮大县的农民和城市居民平等地享受各种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解除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同时,吸引社会资金和更多的人才和企业在县城发展二、三产业和公益事业,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粮食生产。
支持粮食生产和小城镇建设光靠政府投入不行,要重视引入市场机制。比如从全局考虑制定不同地区和企业的碳排量标准,构建交易平台,驱使碳排量高发区,根据工业用地不断扩充的面积和购买商品粮的数量,向产粮大县购买所需的碳排量指标,这样既能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又能鼓励工业发达地区和企业节能减排。
如果用10年时间大力推动全国800个产粮大县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步伐,我们坚信,我国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都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城乡居民的收入差别必将明显缩小,国家的粮食安全也将获得更加可靠的保证,我国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也一定会大大地向前推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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