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专项2014年度拟立项课题择优指南(第三批)

2013年09月25日09:2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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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改革及示范研究

一、概述

本课题是《水污染控制财税和有偿使用政策示范研究》项目

下设课题之一。项目目标是:构建以水环境保护财政投入、污水

处理税费、生态补偿和排污交易为核心的水污染控制环境经济政

策与管理工具,直接为水环境产业发展提供经济政策支撑,对水

环境产业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从而为建立水环境保护的长效政

策手段提供方案,构建水环境保护全防全控的长效机制,提高环

境经济政策的管理效率,保证水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的有效实现。

本课题通过对不同地理条件、不同规模、不同技术的城镇污水处

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的成本核算和收

费价格政策研究,设计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改革总体

方案,提出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的国家指导意见和地区分

类示范。

二、指南内容

1、研究目标

在对现有污水处理价费政策体系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针对城

镇污水处理行业投资平台缺乏、服务定价手段落后、市场机制不

健全等问题,制定城镇污水处理成本统计与核算技术,开展污水

处理收费价格政策及配套管理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城镇污水处理

厂提标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处置和再生水回用的成本核算价费政

策方案,构建与分级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国家、省和城市的污水处

理收费价格改革总体方案,并选择重点流域的典型省、市开展试

点示范,为国家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改革总体方案的制定

提供政策支撑,为推动国家污水处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政策支

持。

2、主要研究内容

调研和评估我国“十一五”和“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

策实施情况,结合“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规模和投资需求,

研究提出面向“十三五”的国家城镇污水处理价费政策改革总体

方案;

结合南北方地区差异和排放标准差异,研究提出城镇污水处

理、再生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的成本和效益核算

方法、财政补贴模式和税费减免政策;

运用特许经营和区域间比较竞争理论,研究提出促进企业降

低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污水处理激励性价格形成机

制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提出不同地区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

策方案;

基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不同事权,构建国家、省和城市

分级管理的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框架。集成上述成果,研究提

出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的国家指导意见和地区分类示范。

考虑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城镇污水处理厂是综合处理生活和

工业污水,研究提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的工业废水(含预处

理达标部分)的收费价格政策和方案。

选择太湖和辽河2个重点流域的2个典型省或市开展城镇污

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改革示范以及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的工

业废水(含预处理达标部分)的收费价格政策改革试点,协助试

点流域有关政府和部门出台相关政策。

3、考核指标

(1)在城镇污水处理税费政策调查方面,应提出1套城镇

污水处理成本统计与核算技术指南,完成全国南方北方2个地

区、50个城市、100多个城镇污水处理厂价费政策实施效果调查,

重点完成50个污水处理厂的提标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再生水

回用等3个环节的投资和运行2种成本调查,完成1份全国重点

污水处理成本调查报告;

(2)提出城镇污水处理税费价格政策改革方案,重点提出

影响近期水污染减排的升级改造、污泥处理、再生水回用等3个

重点环节的税费价格政策完善方案,包括基于地理区域、发展水

平、城市农村的差别收费价格方案;

(3)提出城镇污水处理成本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建议稿)1

套;提出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系统的工业废水(含预处理达标部分)

的收费价格核定方法(建议搞)1套;

(4)提出促进降低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污水

处理激励性价格形成机制和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或者指南1份;

(5)基于不同地域、城镇规模和发展水平,选择太湖和辽

河2个重点流域的2个典型省或市开展试点,出台2-3个地方

型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完善法规或指导意见;

(6)配合国家有关部委,研究提出有关推进城镇污水处理

收费价格政策改革的指导意见(送审稿);

(7)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交城镇污水处理收费价格政策改革

方面的政策建议2份;

(8)出版专著1套,发表论文6篇,培养博士和硕士研究

生6名。

4、课题实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中央财政经费不超过500万元,无地方/企业配套经费。

6、其他要求

(1)承担单位必须在城镇供排水经济政策研究领域有一定

基础和经验,并具备与国家有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部门沟通的能

力;

(2)选择的政策示范地必须是水专项重点流域范围内的省

市,并需要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书面承诺参与试点示范;

(3)参加单位必须有地方科研院所参加,并获得国家和地

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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