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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1)松花江水生态功能恢复示范区:在松花江中下游建成2-3个不低于4000平方米的珍稀鱼类(如大麻哈鱼等)产卵场等适生生境技术示范区;年放归珍稀鱼类3-4种,放归数量不低于10万尾,其中1-2种珍稀鱼类种群逐渐恢复。
(2)珍稀鱼类(如大麻哈鱼等)生境恢复技术1套;珍稀鱼类增殖放流关键技术1套。
(3)构建松花江流域水生态完整性(物理、化学、生物)评价技术方法与规范。
(4)松花江流域沿岸土地利用格局变化图集、松花江流域沿岸土地利用格局优化方案及松花江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评估指标体系及技术规范。
(5)提出松花江流域氨氮等水生态风险污染物控制阈值,形成流域标准。
(6)构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数据库(包括水生生物资源、种群结构特征、多样性变化趋势,水生态变化的主要胁迫因素),提出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修复技术体系,为流域水生态恢复提供技术支撑。
(7)提交松花江流域水生态完整性恢复阶段目标和战略方案。
(8)申请发明专利3-5项,其中授权2-3项;完成专著1-2部。
4、实施年限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
5、课题经费来源及构成
中央财政资金不超过1700万元,地方等配套资金与中央财政资金比例不少于1:1。
6、其它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水生态领域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鼓励中央与地方科技力量相结合组建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