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研拆迁”蔓延 正撼动科技创新地基

2012年04月16日11:3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研人员 科研创新 科研工作 科研体制 科学发展观 科技创新人才 科研设备 科研资源

如何解决“科研拆迁”

在特殊历史背景下,原有科研体制对于建立科研事业基础、服务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世界科技发展大潮汹涌澎湃、国与国之间竞争越来越激烈的新背景下,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动员全社会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为建设创新型国家而奋斗。这就决定了在科研目的、科研任务发生变化的新背景下,科研机制也要进行系统调整。但是,现实是原有的科研支持结构中存在的弊端,仍然影响至今,直接将大量科研人员从实验室、从田野调查现场挤进了“跑项目”的前沿。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纠正,势必影响到科研活动本身。

那么,应该如何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拆迁”问题呢?

首先,要理顺和调整现有科研体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接轨的科研结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我国科研体制仍然不能说已经完全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现在最需要做的是,不断调整并逐步建立与社会发展需要相宜的科研体制。政府首先要管好手中掌握的经费和“指挥棒”,充实科研创新的物质基础,争取尽早形成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和运行经费实行全额支持的结构,保障国家研究机构的创新自主权和科研人员的创新自由;在完善和创新举国体制大力支持基础创新和尖端技术创新的同时,构建多元的资金投入体系,国家重点支持基础领域创新,调动社会资源支持经济效益性创新;压缩科研经费投入方面的权力寻租空间,引入第三方监管和评价机制。

二是要改革科技创新工作评价体制,全程监督和管理科研工作。科技管理、评价和监督机制关系不顺,是导致“科研拆迁”现象的直接原因,因而必须改革现有科技创新评价和管理制度。适时考虑科技经费分配与评价职能相分离,建立一个独立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在评价机制上,从注重“立项评价”转向“过程评价”,更加重视科技创新人员在具体科研工作中的贡献,鼓励产出大成果和长期研究;在宽容科研失败的基础上,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责机制,对于投入产出效益较差的项目,要实行资金追回和追究负责人责任的措施。

三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为科研工作创造宽松的环境。“干事不如拉关系”、“坚守不如换阵地”,这些不合理现象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给予科研人员合理的薪酬报偿体系。一些科研人员在面对利益得失时,心浮气躁、沉不下心、静不下气,关键是解决不了基本的收入、地位问题。应该从资金投入、办公条件、科研设备等环节入手,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为科研人员提供阳光化、充足化的“年薪制”,逐步取消科研提成,解决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为其长期献身科研工作,打硬仗、打大仗,出成果、出效益提供良好的环境;推行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公开机制。

除此以外,还应全面推进学术道德环境、创新环境、诚信文化环境建设。总之,科研工作尤其是基础理论的科研,需要长时间的钻研和积累。科学巨匠爱因斯坦有句名言:“科学研究好像钻木板,有人喜欢钻薄的,而我喜欢钻厚的。”在回答为什么成功时,他又讲道:“我成功并不是因为我聪明,而是我花了更多的时间来考虑问题。”当下科技创新的“拆迁”现象,显然与这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科学精神相悖。(中南大学教授、副校长 周科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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