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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拆迁”何以产生
应该讲,由国家主导科研经费分配的体制,过去几十年对我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确实起到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得到鼓励,并且越来越具有重要地位。但是,由于受传统模式的影响,一些不合理的资源分配机制依然在科研创新的不同环节运行,导致“旧的科研激励机制与新的科研创新需求脱节甚至矛盾”,因而科研创新的拆迁现象就很容易出现。
原因之一:科研评价的“唯数量化”,使得项目仍然成为评价科研创新的重要标尺。具体来说,由于历史上形成的国家主导科研经费体制,促使能否承担“国家项目”、进入“国家队”、获得国家奖,能否获得大额的资助立项,成为衡量一个学科、一个团队、一个科研人员水平的“硬条件”,大多数学校将承担高级别的课题视为评职称、发奖金的必备条件。为了职称和待遇,科研院所和科技工作者们不得不围绕这个“指挥棒”,将大量时间和精力花费在“跑项目”、“拉关系”上,很多情况下项目能上则做,上不了就寻找其他的突破口,因而很难在一个方向上深挖下去。
原因之二:鼓励科研的“薪酬导向”,促使“争抢项目”成为创收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科研人员的待遇并不高,很多“985”高校和较好的学校,从教授到一般的青年教师,每年到手的基本工资从三万元到五六万元不等,与他们自身的社会地位、科研需求十分不符。自上世纪80年代末,为了鼓励科研创新和提高科研人员待遇,一些地方和科研院所,开始以课题经费提成来提高工作人员待遇,并且从科研项目中提5%—10%不等的经费,用作管理费提高学校收入。在这种“双重激励”机制下,能不能获得项目成为学校尤其是科研人员创收的重要手段。在工资基本不增长、待遇基本不提高的情况下,科研人员只能眼睛盯着项目跑,因而很容易造成“跑项目、搞提成”的科研功利现象,在这样的薪酬导向体系下,“科研拆迁”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