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断涌向灾区的钱物,人们开始追问地震捐款的清晰流向
本刊记者/王家敏(发自四川)
9月,升平博爱小学的孩子们走进了新教学楼。在5·12地震灾区,数以百计的乡村学校重建,孩子们走进了明亮的教室。
这所乡村小学位于四川彭州市升平镇玉泉村,始建于1968年。除2006年修建的标准校舍,其余两栋教学楼在5·12地震中垮塌。张静老师说,过去的一年,700多个孩子在操场的临时板房中度过。
为孩子们修建新的教学楼,成为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称中国红基会)“5·12灾后重建中央企业援助基金”(下称央企基金)的援助项目。中国红基会副秘书长刘选国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央企基金的援助项目采用‘一对一’的形式,升平博爱小学总投资800万元,其中450万元来自鞍山钢铁集团。”
自2008年5月27日央企基金发起以来,共有90家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累计向该基金捐赠逾3.9亿元。至2009年8月,央企基金援建项目已安排资金1.87亿元。
与此同时,社会“5·12地震”捐款捐物总数已逾760亿元。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邓国胜说,“我们不得不追问这个更大的数字。”
捐款往何处去
“社会捐款流向哪里,目前没有任何人或组织能给出准确的答案。”邓国胜所在的研究团队对此进行了半年调研后指出,大约80%的捐款通过不同形式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
“我们通过调研得知资金流向的部分情况。”邓国胜说,“无论在灾前,还是灾后,关于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但是大部分政府和民间组织信息披露并不完善。很多机构只披露接受了谁的捐赠,关于资金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率几乎没有人披露。”
推动公示是监督资金使用的关键环节。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促进司司长王振耀认为,“民政部正在委托有关单位起草捐赠信息披露办法,包括后续使用情况的跟踪。”
“因为是大额捐款,央企基金的资金公示清晰。”中国红基会秘书长王汝鹏接受《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国资委业绩考核局考核函的资金安排方案,央企基金50%转赠受灾地区国资部门和受灾央企,用于受灾中央企业设施重建和职工家属安抚;另有50%用于支援灾区学校、医疗设施重建,捐建中小学和乡村卫生院(站)等项目。
但追问“我捐赠的一元钱去了哪里”还有技术难度,王汝鹏说,“灾后红基会收到60多万笔共计13.95亿元捐款,已立项的资金有12.85亿。其中零散的捐赠资金仍划入基金会的整体统筹,对于机构捐款5万元、个人捐款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流向,基金会已经有一对一的安排与公示。”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中国红基会9月10日发布的项目公告中看到,某高校2004级国贸专业全体同学等数十机构、个人的捐款集合为一个“捐助团”,援建了咸阳武功大社卫生院。
公示规则只是一个方面,资金的实际支配流向更值得关注。政府募集的资金98%左右由政府部门支配,中国红十字总会、慈善总会、全国公募基金会募集的资金则按原则根据捐助者意愿安排。
“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组织总共募集了约63亿元捐款,通常的方式是,两家机构将募集到的资金层层下拨到地方红十字会和地方慈善会。”邓国胜说,“但现实的情况,比如地方红十字会,可能属于当地卫生部门,下拨资金往往收到政府财政专户,由政府统筹使用。一些组织的资金即使不转入政府财政专户,但也仍可能由政府统筹使用,然后从组织报账。”
这形成了一条“逆向”的资金流动。南都基金会秘书长徐永光认为,国际上通行的是政府购买NGO服务,比如美国政府购买NGO服务的款额是民间捐赠总额的1.5倍,但中国却正好相反,“中国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后,和政府合作做项目,落实项目的大都是公务员。”
邓国胜认为,“逆向”的资金流动会挤压NGO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纳入财政的资金没有清晰的公示,也影响募捐机构的公信度。
当学者发出“80%的社会捐款流向政府”的提示时,一项调查显示,公众似乎更偏向于“政府统筹”。2009年5月,中国扶贫基金会组织资助的“5·12行动启示录”课题组对北京市、河北省易县、沈阳市、江苏省昆山市等10个市县进行了抽样调查,在2046个有效样本中,60.8%的受访者认为,救灾时,社会捐赠资金应该由政府统筹使用,只有9.7%的人认为不应该,还有29.1%人无所谓,0.3%的人选择了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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