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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说法
自行车路权应重点保护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连玉明表示,在治理交通拥堵问题上,单纯的限车和限行远远不够,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的代表,应在公共交通体系中作为轨道交通和公交的延续,目前主要的解决措施有两点。
他认为,首先应该在政府引导、企业运营、市民监督的前提下加快制定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建设和规划。同时建议政府对公共自行车租赁网点建设、自行车的维护和更新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以增加自行车租赁网点覆盖率,实现站点的网络化。
其次,在未来的城市规划中,应加强自行车专用道的建设和管理,对现有公交设施进行改造,增加自行车通行里程。对中关村等区域进行自行车专用道的做法,连玉明表示肯定,同时也提出了建议,他认为,必须彻底解决目前自行车道被挤占的问题,对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进行停车、堆物的行为,应严肃处理。“只有保障好自行车路权,才能让其有可能重新流行起来。”
■背景
企业运营租车曾以失败告终
近年来,由于北京道路拥堵严重,自行车出行比例较低,最近一项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认为自行车出行环境最差,不满意率达39.8%。为改善交通,倡导大家绿色出行,北京在公共自行车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和探索。
2006年,一些企业在北京自发开展自行车租赁业务。但由于企业各自为战,加之租赁网点较少,不能通存通取,自行车租赁比例较低,企业运营入不敷出,不少网点被迫关闭。
去年10月26日,北京第一个由政府主导的自行车租赁项目投入使用。实际上,在西方国家,公共自行车早已流行。1965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就已有公共自行车租赁,随后被众多欧美城市效仿。在国外,公共自行车车身可做广告,收益用来维护公共自行车运营。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张淑玲郑磊实习记者刘雪玉孙燕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