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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纪委:
采购执法用车或为省厅批准
昨日下午,记者还采访了济宁市纪委、监察局党风室的一位孙姓工作人员。据他介绍,关于公车采购,济宁市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来实施的,并无自己的规定。
他介绍说,自2011年4月底,按照国家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要求,济宁市的公车采购计划已经全部冻结,“原则上不准审批购车计划,不准新购置公车、不准更新公车等”。他解释说,“这也是全国统一要求”。
他还介绍说,公车采购是由济宁市财政局主管的,济宁市纪委、监察局则严格控制采购标准。当记者询问关于“济宁市国土局采购105辆执法公车”一事时,他则表示“自己并没有听说过,待了解后才能答复记者”。
昨日17时20分许,记者再次致电该孙姓工作人员,据其透露,“济宁市国土局采购的执法用车,并不是普通的公务用车,或许是经过山东省国土厅批准的”。
南方日报记者 丁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