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9日举行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传来好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将为2009年12月31日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每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60.08元。此次调整涉及企业退休职工674342人,目前,省上已正式下发了通知,并紧急部署,力争春节前发放到位。
省人社厅副厅长曹玉龙介绍说,此次调整是自2005年以来,国家新一轮连续六年给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的最后一年。今后,国家将根据经济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水平等情况,综合考虑各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形成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今年的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普遍调整,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和年龄等挂钩,调整水平仍按照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全国平均水平为120元。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职)人员、新中国成立前的老工人、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和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称为特殊调整。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其调整水平;对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倾斜。
政策解读
◆今年起 67万余人上调养老金
这次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和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的人员,全省共674342人。对于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我省一直安排与离休干部一起调整,因此,这次调整不含这部分人员。调整时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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