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开展心理服务工作,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部队建设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作为服务部队、服务基层、服务官兵的实际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动部队心理服务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意见》对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心理服务工作遵循的原则、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心理服务工作运行机制、组织领导等作出详细规定,对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内容,从八个方面作了规范。
抓好心理知识普及教育。把普及心理知识纳入部队经常性思想教育,引导官兵正确认识心理现象,了解常见心理问题,掌握心理调节方法,开展挫折教育、青春期心理教育等,帮助官兵提高心理认知和自我调适能力。
开展心理测试评估。建立完善覆盖各类人员的统一规范的心理测查量表体系,逐步在全军各类人员中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和选拔,建立官兵心理档案。
组织心理训练。把心理训练纳入部队军事训练之中,加强官兵心理适应能力、稳定能力和承受能力训练,强化战斗精神。
搞好心理咨询疏导。广泛开展心理咨询活动,采取面对面咨询、热线电话咨询和专家网上在线咨询等办法,回答官兵提出的心理问题,为官兵进行心理调适和疏导。抓住部队任务转换、重大政策制度出台、官兵面临进退去留等容易诱发心理问题的时机,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和疏导,解答官兵心理困惑。
进行心理诊断治疗。科学鉴别区分生理问题与心理问题、思想问题与心理问题、一般心理问题与严重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与精神疾病,防止误判误诊。
实施心理危机干预。组织专业力量,根据官兵心理应激反应状况,运用社会情感支持、个体认知干预、教授心理应对方法等,帮助官兵消除心理困扰。
做好遂行重大任务心理服务工作。深入分析遂行重大任务对官兵心理的影响,预测和了解官兵心理活动和变化趋势,研究制订心理服务保障方案。
强化战时心理防护。坚持不懈地加强马克思主义战争观、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战场政治纪律教育,打牢官兵心理防护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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