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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成效明显,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减少33.8%,净增市场主体9.5万户。财税金融、国企国资、农业农村、户籍制度、医疗卫生、生态文明等领域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主动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建成全区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开通国际快件入境通道和俄蒙出口通道。着力加强与环渤海、呼包银榆经济区各城市间的交流合作,积极引领呼包鄂协同发展,构建形成区域联动发展的新格局。累计引进国内资金32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1.5亿美元,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87.8亿美元。
——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和自治区28条配套规定,市本级“三公”经费压减15.4%,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全面推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成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02件、政协委员提案2835件。完善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开通“呼和浩特发布”微信公众号,进一步畅通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部署要求,全力推进“五项重点工作”“17个领域关键任务”,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砥砺前行、奋力攻坚,圆满完成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第二届中蒙博览会承办任务,成功举办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京蒙(呼和浩特)高端产业对接大会、首届呼和浩特国际美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对中央巡视“回头看”、中央环保督察、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稳步化解政府债务,着力解决经济数据虚增问题,对部分经济指标进行调减,进一步压实总量、提高质量。预计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1.4%。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左右,高于经济增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剔除虚增空转、综合考虑营改增等因素,按可比口径增长4.1%,税收收入占比提高到83.4%。持续加强节能减排,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完成去产能任务,退出炼铁产能55万吨。全年销售商品房530万平方米,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20%,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通过改组组建内蒙古青城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盘活国有经营性资产、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置换债券等措施,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开展电力多边交易、物流降本增效、“营改增”、中小企业减税降负等工作,为各类企业降低成本6.5亿元。在产业发展、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领域,启动实施468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13亿元,发展短板得到明显改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实现翻番,全社会用电量增长11%,公路货运周转量增长14.2%,反映经济运行的先行指标表现良好,稳中提质的内涵式发展特征更加明显。
二是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出台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发展循环经济、促进乳业升级等一系列政策,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坚持以创新驱动转型,设立12亿元科技创新基金、1亿元旅游业发展基金,启动建设呼和浩特科技城,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8家、创新创业平台29个。加快发展都市型农牧业,新建休闲观光示范区13个,打造“一村一品”专业村54个,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650亿元,居全区首位。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支持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开展产业升级、技术改造,托清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展顺利,中环四期、晶环蓝宝石二期扩能、沃特玛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一期等重大项目投产运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数据服务器装机能力突破70万台,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3%和23%,现代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