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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和谐平安汕头。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反恐维稳和应急处突工作机制,严防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发生。依法打击“黄赌毒黑拐骗”等重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全面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加大对涉盗抢、涉假、涉税、涉枪、涉“三非”外国人等问题整治力度。加大金融监管力度,防范金融风险。
推进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加快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和反恐维稳指挥中心规划建设,不断健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公安处突队伍建设,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深化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严防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加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力度,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用得放心。推进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双盲”应急演练。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台风预警响应等工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夯实基层治理根基。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进城乡网格化管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健全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引导规范基层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发挥积极作用。实施“社会组织+”行动计划,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工“双百五年行动计划”,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