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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新时代改革开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必须对汕头营商环境进行“革命性再造”,全面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营造便捷高效政务环境。实施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对标厦门行动计划,力争今年营商环境达到或超过厦门市水平。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突破口,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数据开放,不断提升“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和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一门在基层、服务在网上”。加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能力。
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快升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改革,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权益。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加强和完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
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优势、华侨试验区特色优势和保税区功能优势,大胆开展基础性和核心制度创新,争取进入国家自由贸易试验区行列。加快汕头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形成“保税+国际贸易”“保税+现代物流”“保税+跨境电商”新业态。发挥华侨试验区引侨聚侨作用,加快“侨梦苑”建设,推动设立华侨产业母基金。优化出口产业结构,引导传统产业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扶持优质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服务贸易。加大力度推进大宗商品进口。继续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打造一流的口岸通关服务环境。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领域合作,推进中欧区域政策合作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