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年度报告(2011)全文

2012年09月14日09:4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法律职业教育 刑事被害人 规范司法行为 能力验证 法学实践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犯罪观 科学发展观 刑罚观 农民土地权益

——11月28日至12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召开,中国代表团在会议后第一时间发表声明,指出德班会议取得了五大成果,但还有“更多工作”需要完成。就会议的结果而言,中国认为,一是坚持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厘路线图”授权,坚持了双轨谈判机制,坚持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二是就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问题作出了安排;三是在资金问题上取得了重要进展,启动了绿色气候基金;四是在坎昆协议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适应、技术、能力建设和透明度的机制安排;五是深入讨论了2020年后进一步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并明确了相关进程,向国际社会发出积极信号。但同时指出,德班会议未能全部完成“巴厘路线图”谈判,落实坎昆协议和德班会议成果仍需时日。各方在有关2020年后加强公约实施的安排上还需要做更多工作。中方并表示,发达国家在自身减排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支持的政治意愿不足,是影响国际社会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最主要因素。

——7月,2011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在内蒙古举行,中国强调荒漠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气候变化与荒漠化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防治荒漠化有助于应对气候变化、减轻贫困,加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为《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十分重视荒漠化防治工作,经过不懈努力,中国的荒漠化面积连续十年呈下降趋势,防沙治沙取得了显著成效,获得国际社会的一致认可和高度赞扬。

——2011年是《南极条约》生效50周年,6月20日至7月1日,第34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中国代表团在发言中肯定《南极条约》在维护南极和平、促进南极科学研究与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强调协商与合作精神是《南极条约》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解决南极各种挑战的根本途径。

——8月,中国与老挝两国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中国和老挝关于边界管理制度的协定》和《中国和老挝关于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的协定》,从而为今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两国边界管理和口岸事务的协调与合作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8月29日至9月7日,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筹备组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中俄双方就《中俄国界第一次联合检查委员会条例》等七份联检法律技术文件完全达成一致,讨论制定了联检工作计划。

——9月和11月,中国参加了两轮联合国海洋和海洋法决议非正式磋商,积极参与有关决议草案的谈判,使决议内容反映我国相关政策主张。

——10月,中国与越南两国代表在北京正式签署《关于指导解决中国和越南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该协议显示了中越两国致力于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和解决海上争议的共同意愿和决心,对推动双方海上问题谈判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10月和11月,中国分别与芬兰和丹麦在华进行北极事务双边交流,就各自对北极问题的原则主张、北极开发与合作等问题交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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