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标尺反复推验
改革的核心取向均指向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与完善,在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杨琳
实习生张芝云
2008年大事频发。在政治领域,各种焦点集中在“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上来,以“科学发展观”为标尺反复考验执政行为,成为各级各地施政主线。
这一年,人们经历了以“大部制”为核心的第六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观察着旨在理顺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推行“省直管县”模式的新一轮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感受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所带来的政府行政生态的变化,及社会声音的种种反馈;与此同时,党内选举制度在一些地方的试点和突破也令人兴奋。
这些改革的核心取向均在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以种种方式扩大、落实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带动下,一系列政改措施的初步执行,已经给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强烈信号。基于此,受访专家认为,2008年具有一种潜在的标志性意义,社会各界所积累和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共识,将为未来30年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与制度基础。
2008:“科学发展”主推实践
2008年是落实党的十七大一系列政治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第一年。3月底,中央选取了23个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试点。9月,中央又宣布用一年半的时间,在全国分三批开展此项活动。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由点到面,贯穿全年。而2008年内,无论是中央高层的政改措施,还是地方政改的探路试点,也无不以科学发展观作为统领。
“从2003年提出‘科学发展观’这一概念,到2008年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展开,这是全党深化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5年”,中央党校科社部教授秦刚对《瞭望》新闻周刊表示,“目前,面临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以及继续深化改革中的困难和阻力,我们别无选择,必须在思想解放的同时,将全党的意志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上来,强化各界对科学发展观的共识,从而实现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向创新性国家的转型。”
与以往的历次活动相比,此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突出特征在于解决实际问题。从活动的四个阶段“学习调研”、“分析检查”、“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内容来看,此次活动格外重视基层民意的表达,强调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中与科学发展观相违背的具体难题进行检查,制定解决方案、完善制度,并接受群众评议。
而且,每个阶段的要求都非常严格,原计划3个月完成的试点工作的集中活动,由于中央“不要轻易转段”的指示和要求,都向后顺延了1个多月。
“基于对以往历次活动经验的总结,我们发现只有使活动的内容与实际紧密结合,在实践中体现出真正的意义,才能促使参与者产生更深的理解和体会,凝聚更多共识”,秦刚说,“这样才能使活动的精髓为领导干部所吸收,影响他们的精神状态和行为方式,进而深化为体制和机制的改革和建设。”
“我们可以看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条例、党内民主试点、总书记上网倾听民意,等等,各项政改措施都体现出科学发展观这一重要战略思想在不同领域的具体要求”,秦刚认为,“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一部分,科学发展观还将引领未来若干年中国改革发展的方向,强化对科学发展观的共识,也是统一思想,攻克改革难关的重要保障。”
政改措施“民主”信号明显
大部制、省直管县、政府信息公开、党内选举公推公选试点,共同构成了2008年政改措施的关键词。虽然各项改革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一些改革仍有很大的完善空间,但其中的重要内涵,均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程。
今年两会后,第六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启动,涉及调整变动的机构共15个,正部级机构减少4个。此后,随着议事协调机构的陆续精简调整,以及各部委三定方案的出台,大部制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随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拉开了序幕。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意见特别提出,允许各省市可以因地而异,充分考虑政府职能特点设置机构,不搞一刀切,地方政府被赋予了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此次地方机构改革以理顺中央与地方权责关系、平衡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推行“省直管县”模式为主要内容。10月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也再次强调了“省直管县”改革。
近年来,我国有24个省的818个县(市)陆续进行了财政体制“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约占全国县级总数的40.8%。另有8个省选择219个县进行了“强县扩权”和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等“省直管县”的试点。
今年7月,海南省决定向市县下放权力177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浙江模式是财政体制“省直管县”的可供参考路径,但从改革的最终目标来看,海南模式的行政体制“省直管县”也许是一种趋势。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新一轮地方政府改革的社会影响和重要性要大于中央的大部制改革。
“近期多发的社会突发事件,与地方政府的机构设置和运行有着直接的关系,要通过精简机构、提高效能、减少行政层级来保证中央政策毫不流失地贯彻到基层,避免扭曲和变形。在这方面,‘省直管县’可以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竹立家说。
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这是中国首部有关保护公众知情权的法规,为促进政府透明行政、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提供了基础性的制度保障。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条例,给各级政府的行政生态带来了巨大的震动。条例实施不足5天,湖南省即爆出了5位市民状告“政府信息不公开”的行政诉讼案。而后此类的行政诉讼案在全国范围内频繁上演,政府部门真切地感受到了压力。同样在5月份,汶川地震却为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树立了一个范例,极大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
在现实中,条例的落实仍然存在诸多难点。比如人们难以分清哪些政府信息可以公开、哪些则是秘密;如何界定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信息的边界;信息公开的裁量权由谁把握,等等,表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空间仍然很大,但是改革的方向已经非常明确。
在党内民主选举探索方面,今年也不乏可圈可点的“亮点”事件。
7月,贵阳市四位区县党委书记经过公推公选竞争上岗,且竞选过程电视直播。竹立家说,公推就是把干部提名权还给群众,老百姓和普通党员在干部提拔任用中有了话语权,这是“还权于民”理念的具体体现。
此外,在深圳推出的政改方案中,也明确提出将在区政府换届中试行区长差额选举,扩大副区长选举的差额数量,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演讲、答辩;逐步实现各区党政一把手、市政府各部门一把手由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无记名投票推荐人选,票数较高者和自荐、联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公开演讲和答辩,最终由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
而在试水公推公选较早的南京市,今年也首次面向全国公推公选“一把手”,邀请国内行业权威担任考官,引入无领导小组讨论、“人机对话”、候选人视频介绍等方式,组织人大常委会所有成员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对演讲答辩进行电视和网络直播。
汪玉凯说:“可以看出,中央为地方推进党内民主预留了很大的制度创新空间”。
竹立家则表示,2008年的诸种政改措施,都带有“起步”特征,但是其“鼓励群众参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的信号是非常明显的。
继续瞄准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问题
“2008年是一个转折点,未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将成为党和国家事业稳定发展的关键”,竹立家对本刊记者说。
2008年是群体性事件多发且广为人知的一年,同时,多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也前所未有地公开透明,引起公众强烈反应。
“随着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的提出和深入人心,党的干部和老百姓同时站在了一个新的平台上来重新认识现实存在的问题。但是很明显,在这个进程中老百姓走得更快,而我们的一些干部对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的认识仍然不足”,中央党校党建部教授张希贤说。
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锻炼,公众在认识了自身权利之后,更认识到了自己的权力,维权意识明显提升。从今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来看,农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是引发矛盾的焦点。而且,往往是一件小事引起“无直接利益冲突者”的情绪激化,导致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群众哪方面的承受力最薄弱?一是涉及自身权利和权力的,二是涉及党员干部贪污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张希贤表示。
“这表明,政治建设的步伐不能脱离群众的需求,政治建设也要有一个优先顺序”,秦刚说,“改革开放30年来经验告诉我们,中国的每一步改革从来都是源自现实需求,而不是理论需求。政治建设也是一样,应该增强改革措施的针对性,避免从一般的民主理念出发来设计改革步骤。”
张希贤说:“在政治体制改革中,群众反映最强烈、承受力最薄弱的部分应该优先改革,而且每一个政改措施都要伴随着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的实现和保障,惟此才能为改革争取到最大多数人的信任和支持,获取源源不断的改革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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