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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区“十二五”时期的扶贫开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我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以贫困人口为基本对象,以集中连片的贫困片区为重点,以促进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加快发展为核心,以提高贫困人口发展能力为主要措施,以扶贫移民为突破口,统筹城乡,以工补农,以川济山,创新扶贫机制,实现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宁夏社会和谐和民族团结。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时期,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和缩小发展差距作为新阶段扶贫开发的主要奋斗目标,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更加注重扶贫移民和人力资源开发,有效减少贫困地区农业人口。努力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明显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贫困人口健康生活水平和稳定发展能力稳步提高,发展差距显著缩小。到2015年,扶贫移民34.6万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00元左右,年均增长13%以上,全区贫困人口减少60万人,年均减少15%,贫困发生率控制在15%以内。
三、基本方针
——坚持开发式扶贫。坚持国家扶持和自力更生相结合,在国家的支持下,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因地制宜,对有发展条件的地区,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整村推进,连片开发。对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地区,积极采取生态移民、劳务移民、教育移民等扶贫移民方式,有序进行易地扶贫。
——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大科技培训和职业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坚持瞄准贫困人口,实现扶贫开发政策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部得到有效扶持,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都能享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坚持统筹城乡。紧紧抓住宁夏沿黄经济区建设和大力推进城镇化的历史机遇,顺应市场经济和人口流动迁移规律,组织和引导中南部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向城市、城镇、工业园区、农业产业基地有序转移,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使贫困地区农民家庭的青壮年劳动力走出来、稳下来,最终实现由劳动力转移向人身转移转变。
——坚持山川共济。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资源调配、组织协调等方面的主导作用,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大力发展沿黄城市带,产业带,充分挖掘川区水土资源,利用沿黄的优势,把中南部地区贫困人口搬到黄河两岸,促进山川共建共享,实现和谐发展。
——坚持整村推进。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对于贫困村、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以县为单位,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开发,分片分区,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整村推进、连片开发。
——坚持大扶贫格局。缓解和消除贫困,维护贫困人口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最终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使命。坚持以整村推进和扶贫移民为平台,积极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各行业、各阶层的力量,形成一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主体、部门帮扶”的大扶贫格局。
第三章 对象与重点
一、扶持对象
按照自治区的扶贫标准确定的105万贫困人口,对少数民族、妇女、残疾人等特殊贫困群体加大扶持力度。
二、扶持范围
重点扶持中南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主要有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红寺堡区9个县(区),中宁县、沙坡头区、灵武市的山区,吊庄移民安置区、生态移民安置区。
三、扶持重点
重点支持中部干旱带、南部山区生态环境恶劣,山大沟深,缺少发展条件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回族聚集区的贫困乡(镇)、贫困村。通过两项制度衔接识别,并由扶贫部门建档立卡的有劳动能力和有发展条件的65万重点贫困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