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毋庸置疑,中国的国情、财力及发展阶段有着自身的特殊性,但是,一些地方在“GDP崇拜”的价值取向下,只图表面光鲜,好的方面,标准一律松,数字一律高;差的方面,标准一律严,数字一律低。时至今日,在扶贫开发问题上,决不能只注重“数字”的“面子”问题,而应紧盯所有穷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里子”问题,积极与国际扶贫标准接轨,广泛向全社会、全世界宣布“中国还有1.5亿贫困人口”(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哥本哈根会议上的表述),把需要扶持的人口全部纳入扶贫范围,真正实现扶贫措施对低收入人口的全覆盖。尤其在贫富差距已逼近社会容忍度的底线且仍处于“穷降富升”的情势下,只有真正做到对国情不回避,才能引起全社会对弱势群体的高度关注,才能确保在资源配置和政策设计上真正向贫困人口倾斜。根据世行测算,把贫困线提高到国际标准,只需要增加不到2000亿人民币的投入,这与约八万亿的中央财政相比实属微不足道。从国际大局来看,也更有利于增进国际社会对我们的了解、理解与体谅,使处于发展中的中国少承担一些不应承担的国际责任。否则,不仅“一丑遮百俊”,让国际社会诟病,还要多尽一些不该尽的国际义务。
3.扶贫对象怎样找准。
瞄准扶贫对象是扶贫工作长期以来的不懈努力和孜孜追求,但由于诸多因素使得瞄准问题一直是个悬在半空中晃荡的问题,操作起来想瞄准难以瞄准。一是“线”乱。2008年以前,国家对贫困人口的划分有三条线:绝对贫困线、低收入线和低保线。2008年以后,将绝对贫困线和低收入线合二为一,但仍分为贫困线和低保线。从理论上讲,贫困线应高于低保线,贫困人口应大于低保人口,但当前的现实是,低保人口多于贫困人口。理论和现实产生了悖论。这样的“线”和“数”,让人看了一头雾水;二是“头”多。贫困人口由扶贫部门找,低保人口由民政部门找,贫困残疾人由残联找,对外公布的数字则出自统计部门,几个版本的数字各不相同,相互矛盾,不知该信哪个;三是“变”快。贫困标准过低决定了贫困人口呈现出大进大出的状态,返贫和脱贫、出列和入列急剧变化,相互交织。中国贫困人口的数字一年一调整,而低保的数字通常一季度一调整;四是“定”难。即使把贫困线定好了,贫困规模定好了,但要把贫困家庭一一找出来,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落实到具体的村组户,1196元的收入与1197元的收入怎么区别?而且凭什么确定张三的收入是1196元,而李四的收入是1197元?这些问题在操作层面都很难解决。
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四部委正在开展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尝试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通过“两轮驱动”,实现数据共享,工作分摊。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低保的轮子”和“扶贫的轮子”大小有别、快慢不一、着力不均,“驱动”中存在诸多制约因素。要真正做到“两个轮子”并驾齐驱,亟需对当前的制度设计做出调整。
第一,该合并的合并。将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统称贫困线。通过科学测算,重新划定一个标准线,再拿这个线“切一刀”,定出扶贫规模。也可以不统一划线,按照占总人口8%-15%的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财力状况等因素,自定扶贫标准和扶贫规模。
第二,该分开的分开。扶贫标准和规模确定以后,各县(市、区)再发动乡村一级把贫困人口清楚地分出两种类型,即根据有无劳动能力和发展条件,分出低保对象和扶持对象(扶持对象也是低保对象,同样享受低保政策)。民政部门管低保,扶贫部门助发展。扶贫部门只需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条件的个人有针对性地予以扶持。
第三,该模糊的模糊。贫困线只能“切”出规模,不能“拣”出个体。精准的阿拉伯数字反而“量”不出精准的扶持对象。在操作层面,应充分利用农村熟人社会的有利条件,根据模糊学原理,采取农户申请、村民评议、村组织审核、乡镇审批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具体扶贫对象。
第四,该理清的理清。对象找准以后,乡、村干部应把每家每户的情况了解得清清楚楚,把致贫原因分析得透透彻彻,然后按户按人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举措。做到低保到户,扶贫到人;低保一家一卡,扶贫一人一策。在此基础上,县乡两级建档立卡,分门别类为各类扶持对象提供针对需求的个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