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22日电 (记者潘莹)新疆农村低保工作进展顺利,连日来,喀什、伊犁、塔城等地的贫困农牧民,纷纷领到了政府发放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新疆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启动农村低保工作,目前,中央补贴资金6173万元、自治区补贴资金1亿元均已到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城市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处工作人员说,根据安排,每个贫困农牧民每月人均补助22.3元,按季度发放,目前已有60余万贫困农牧民受益。到今年年底,新疆101个县市的129万农村贫困人口都将享受政府低保。
新疆民政部门透露说,新疆年人均纯收入在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达129万人,这些贫困农牧民已全部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占新疆农业总人口的10.16%。目前,新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定为不低于700元,政府将对年人均纯收入不足700元的实行差额补助,即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家庭人均纯收入以后,以每人每年700元为标准,差多少补多少,确保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新疆从1999年开始农村低保试点工作,截至今年6月,已有24个县市区的贫困农牧民率先享受到政府低保,保障标准为年均792元,惠及8860户、23647名贫困人口。(完)(责任编辑:周生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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