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东常住人口约9449万,仅次于河南的9869万,实际管理人口数为全国第一。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2008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全省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多峰叠加效应初现,同时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全省常住人口提前逼近预测峰值
“全省常住人口规模增长,2007年常住人口约9449万人。”昨日,副省长雷于蓝指出,广东已迎来第四次出生高峰,据估算,“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出生的人口将在百万人以上。
她表示,广东出生人口的素质不高,低于北京、天津、辽宁、上海等地。流动人口持续增长,给社会配套服务带来巨大压力。与此同时,出生性别比仍然偏高,“东西两翼和珠三角相比,计生服务的差距在拉大。”据统计,2007年,包括广州在内的多个城市流动人口出生人数已超过户籍人口,而政策外出生有较大部分发生在流动人口。
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广东人口形势的严峻性。广东面临的一大问题是常住人口总量大,提早逼近预测的峰值。据《广东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广东2006年~2010年的近期目标为,常住人口总量控制在9350万以内。据预测,2010年年末广东年均常住人口将达9600万人,到2032年年末,广东年均常住人口将达到峰值9998万人。广东2007年的政策生育率达88.23%,比全国平均水平要低,也低于江浙。
五县市被通报批评
会议公布了200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经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湛江市坡头区“黄牌警告”,从二类地区降为三类地区管理;给予怀集县、阳山县和汕头市濠江区“提醒注意”;给予开平市“降级管理”,从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管理。对湛江市坡头区、怀集县、阳山县、汕头市濠江区和开平市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昨天上午,在广东省人口计生委召集的上述地区领导座谈会上,副省长雷于蓝指出,后进地区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不落实,人口控制能力差。二是管理和服务不到位,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严重不实。三是基层基础薄弱,依法行政意识不强。雷于蓝要求,各地要正确对待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认清存在问题,化压力为动力,认真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和方案,打好人口计生工作翻身仗。
名词解释:常住人口
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专家解读
应严控名人富人超生
名人富人“超生”虽然只是少数人所为,但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比较恶劣,也助长了部分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抢生、偷生的侥幸心理。“对名人和富人超生,按当地法律社会抚养费的上限进行征收是有必要的。”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阎志强副教授认为,应该通过政策引导,加大对名人富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力度。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超生行为的人必须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而这个费用的多少是以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再根据其超生情况乘以一个相应的倍数。”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阎志强副教授指出,如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对于一些名人、富人来说,仅仅是征收社会抚养费对他们不一定有作用。所以某些省份已经出台了限制超生人员评选某些荣誉称号资格的条例,对抑制名人、富人超生现象也会有一定作用。
“单纯的某种措施不一定能够完全解决问题。”他指出,做好人口工作不仅要用多种方法综合治理,还要提高人们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认识。
另一方面,人口素质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据有关部门统计,广东出生缺陷儿占当年新生儿的4%~5%。“人口素质不仅包括健康,还有文化素质,甚至有人认为还应该包括思想、心理。”郑梓桢指出,除了提高人口的文化素质,在出生缺陷干预方面,应提倡优生优育,增加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进一步加大对婚前检查的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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