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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发布我国首个《中国农民状况发展报告》。《报告》从农民出发,研究农民眼中的国家和社会以及农民的政治参与。《报告》显示,农民对贫富差距感受颇深,但暂时鲜有仇富心理,对未来比较乐观;农民对与自身利益关系不大的国家大事不太关注,政治参与度有待提高;此外,农民的尊严感可能下降,乡镇干部有疏远群众的趋势。(11月29日《南方日报》)
依照《报告》结论,我国农民近九成对国家发展很有信心或比较有信心,但与之同时,农民群体自我尊严感很低,对村干部和乡镇干部度满意率分别不足六成和四成五。这种看似悖谬的认知现象实际上毫不奇怪,农民所能接触到的信息传播渠道,基本过滤了国家、省市层面的负面信息,再加上许多农民倾向于从过去与现在的比较中看未来,进而对远离自己生产生活、抽象化的国家发展持肯定意见。
农民的这种看法当然值得尊重,却不能引据为现行政策、发展模式合理性的佐证。从农民对所属群体的尊严感评价、对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府和官员看法走低情况来看,前述肯定意见既非理性,也不可持续。农村社会、农业、农民生活均不可避免卷入全球化、城市化、新兴工业化,也将与国家政策、高层施政产生越来越密切的联系。待到互联网新媒体信息鸿沟被填平(有效弥合),农民必然接触掌握更多更全面的信息,就会有越来越多人会把农民群体尊严感低、乡村治理滞后等问题与对国家发展的抽象评价联系起来,将有关问题的原因对应到政策及其执行。
解决乡村治理水平滞后,自然需要深化政府职能改革,让若干公共管理部门的管理资源、执法力量一改只投向城市的做法,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让农民分享发展成果。而提高农民群体尊严感,则需做得更多,例如打破户籍制度藩篱,保障农民自由迁徙权;又如深化土地制度改革,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像现在这样,用行政强力乃至暴力把农民从自己的土地上驱逐——最根本的是,要确保农民的民主参政权利,由农民来决定县镇以至更高层次政府官员的去留。《报告》显示,农民的政治参与存在“政治参与意识淡薄”、“政治参与能力不足”、“低收入者和青年人等农民群体政治参与度低”等问题,其实这只是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滞后、农民民主参政权利未得到切实保障与尊重的结果,是农民对不真实民主所作出的“以脚投票”。已故宪法学家蔡定剑早就通过调研指出过,民主意识与所谓知识积累无关,这与切身利益相关,选举可以给农民带来利益和甜头,民主选举实践就是最好的民主教育,民主选举“只要允许搞,就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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