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权证
权证有期限,密切关注权证发行公告
案例:XD白云机认沽权证在最后交易日2006年12月15日,理论价值为0,南京投资者高先生在该日买入15万余元的白云机场认沽权证,结果第二天无法交易,损失惨重。
风险:邱永红指出,权证的风险很大,而且不少投资者对权证投资缺少必要的了解。据深交所统计,绝大部分炒权证的投资者是亏损的。今年5月30日至7月20日,参与深市4只认沽权证炒作的账户共有135.34万个,有60%的投资者是亏钱的,其中多数是个人投资者。
他介绍权证的风险主要在于价内权证未行权或者价外权证误行权。一些投资者都不知道权证是有期限的,不像股票长期持有,最长两年到期,“过期就是废纸一张”。他提醒投资者一定要在期限内行权,同时在委托买卖时要谨慎使用市价委托,最好用现价委托,这样可以确定成交价格。而如果是市价委托,很可能根据当时的市价,亏得很惨。
应对:邱永红建议作为中小投资者,尤其是刚刚开户入市的投资者一定要正确评估自己的风险承担能力,如果本身资金有限,建议不要炒权证,因为权证风险很大。如果确实想投资权证,建议投资者密切关注权证发行公告及行权提示性公告中的内容。权证的最高期限是2年,投资者要关心最后交易日、行权方式、行权价格等等,避免在权证的最后交易日去买。
邱永红还现场提醒市民,目前深发展的认购权证深发SFC1,最后交易日为今年12月21日,最后行权日为12月28日。“行权价是19元,现在深发展股票价格是39元,提醒持有的投资者一定要去行权,不然过期就一文不值了”。
同时,投资者进行权证行权要认真计算权证的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关系,判断持有权证是价内权证还是价外权证,以合理决策是否应当行权,尽量避免价内权证未行权或者价外权证误行权。
购买非法“原始股”
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案例:西安杨凌华西公司案例,贺先文时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在未取得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虚构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相符的公司业绩及其前景,以转让华西股份公司股权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将公开招聘来的业务人员安排到西安市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家属区等地,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散发内容多处不实的宣传资料,并向投资者承诺公司股票未上市前每年每股有0.3元的分红以及虚构华西股份公司股权已在原陕西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事实,诱使部分群众购买了华西股份公司股票,共非法集资1000余万元,致使800多人受骗。
风险:邱永红提醒投资者,一些不法分子编造公司即将上市等虚假消息,发售“原始股”,主要是欺骗老年人。他表示,国家专门发布了《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其中明确规定,投资者从个人和非法机构手里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等行为均属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不受法律法规的保护。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应对:投资者在购买股票前要认真分析发行是否属于合法,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是从股票的发行方式识别,公司的股票发行方式是否采取公开发行或者变相公开发行的方式,如果采取了这种方式,那么就要看是否取得证监会的相关批准。二是从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识别,看中介机构从事证券承销、代理买卖活动,是否取得了证监会的批准。
另外,投资者要在合法的经营场所和机构依法认购和转让股票。现阶段我国合法的证券交易场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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