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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分析:炒股热背后暗藏哪些法律风险?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om.cn  2007 年 0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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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牛气冲天的股市,有些股民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入市炒股的情况,法律界人士称,借高利贷入市,抵押贷款入市,向亲戚朋友集资入市等等,都可能引发法律风险。

受股市赚钱效应的吸引,不少人不惜借高利贷炒股。“这种借贷行为有可能突破法律的界限,不受法律保护。”有律师说。

另据记者了解,还有市民将房产等典当进行炒股,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中国保护当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旦典当公司和客户发生纠纷,当户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股市的繁荣掩盖了一些问题,一旦股市调整,会引发多层次的社会问题,股民应有所准备才是。”一位业内人士说。

每天上午九点半,刘大爷都会拎着水杯揣着降压灵,出现在证券营业部的大厅。

“在家只能看电视干着急,又不懂电脑,所以只能来营业厅守着我的股票。”刘大爷解释道。

刘大爷所在的大厅,是四川省成都市顺城街一证券营业部的大厅。已是5月中旬,成都的早晨仍有一丝凉意,可大厅内却人声鼎沸、热浪袭人。

环顾四周,记者注意到,室内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头发花白,年龄超过六十岁,而且都自带了水杯。“一坐就是半天,外头水太贵了,三块钱一瓶呢。”在恶劣的空气环境里,每隔半小时,刘大爷就要出去透透气。刘大爷说,他这半年的股本都翻番了,“辛苦点值得!”

“股市是想发财的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某机关的公务员、已有10年股龄的李先生说。

四十多岁的环卫工人李女士就这么想,她把所有的积蓄都投进了股市,在她眼中,现在进股市就像去捡钱一样那么简单。

也是四十多岁的卢女士把自己准备买房的钱投了进去,“我跟我爱人说,我给他翻个倍赚回来,我们就去买套大房子。”

炒股热潮

电影《股疯》上演现实版

疯狂入市炒股正在悄悄改变我们的生活。办公室里、银行里、饭桌上,人们到处谈论着股票;文员、售货员、农民,甚至小区的看门老人,都开始对股票发生了兴趣。曾被喋喋不休讨论着的楼市开始受到冷落,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人民币升值、加息、奥运等等与股市相关的话题上。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开展的一项有3089人参与的调查显示,46.4%的受访者购买了股票,21.5%的人选择了基金,13.4%的人“两种都买了”。还有20.8%的人承认“最近全民炒股,我才跟着买的”。

的确,近几个月来,股市像发了疯一样。总市值、成交额、市盈率、增长率……所有的数字都在不断刷新我国证券交易的记录。据统计,目前全国开户的股民已接近一亿人。

14年前一部名叫《股疯》的电影,再现了股市中普通老百姓心灵受到的冲击和诱惑。如今,这部电影正在上演现实版。

“全民赚钱的股市,一半是火焰一半也是海水,”一些也做股票的法律界人士向记者表达了担忧:“带着一夜暴富的梦想,以豪赌的心态入市,背后隐藏诸多法律风险。”

法律界人士的担忧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一得到印证:在获取财富的同时,很多人的生活和工作、甚至感情都已受到股市热浪的影响。有人借高利贷入市,有人抵押贷款入市,有人向亲戚朋友或同事集资入市,还有的挪用公款入市。“这些做法都可能引发法律风险。市场越热,风险系数也就越大。”法律界人士称。

高利贷炒股

在法律边缘“跳舞”

通过朋友介绍,记者见到了老股民小风。

小风告诉记者,他的工作就是投资顾问。为了炒股,他通过一家融资机构运作,贷款500万元,年利率为25%。

据了解,贷款机构监控股票账户,如果亏损掉本金20%,即100万元,就会被金融机构平仓处理。“为什么敢冒这么大的风险?”记者问道。小风没有正面回答,只说,“如果投资一只股票,不长的时间会有3倍、甚至是4倍的增长空间,那为什么不能赌一下呢?”

据报道,受股市赚钱效应的吸引,不少人不惜借高利贷炒股,这些贷款利息往往高得离谱,有的年利率甚至超过了40%。

“这种借贷行为有可能突破法律的界限,不受法律保护。”律师杨军告诉记者。

据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区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利率的四倍,超过此限度的,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典当炒股

相关法律尚不完善

在股指屡创新高的诱惑下,人们的投资欲望被急速调动起来。因此,典当私家车、住房进行炒股的方式,也在各地悄然兴起。

曾先生是一位地产经纪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平时就喜欢投资理财产品,去年下半年股市开始大涨,特别是地产股和金融股。经过几次尝试后,曾先生想大举投资地产股,但是苦于资金不足,本想和周围的朋友、同事们借点钱,可是身边的人大部分都在炒股,手里没有资金,最后不得已把自己一套房子抵押给了典当行。

由于在地产圈摸爬滚打了多年,认识一些消息灵通人士,所以曾先生把抵押房子的80万元全押在了地产股上。在短短的半个月里就赚了二十多万,与此同时,曾先生也陷入了惶惶不安中,生怕有一天股票会大跌,后来简直就睡不好觉。最后,曾先生抛掉了手里的大部分股票,把自己抵押给典当行的房子赎了回来。他感叹说,“把家当全押在股市,这种压力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

“最近两个月,差不多每天都有人来典当房子,房产典当量比半年前增长了七成。”某典当行负责人刘先生也感受到了“股疯”热潮,他告诉记者,约有三成以上的房产典当客户是用换到的资金去炒股。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典当融资的期限为1至3个月,每月交纳综合手续费3%,但若准备长期融资,每年费用将累计超过30%,也就是说,通过典当融资投资于股市的成本很高。

律师徐骏告诉记者,市民将房产等典当进行炒股,一旦赔钱将陷入困境。目前,我国保护当户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一旦典当公司和客户发生纠纷,当户的利益很难得到保护。

房产抵押炒股

虽不允许但监控困难

几经周折,记者联系上一位以住房抵押贷款炒股的股民。这位名叫小彦的股民是一家公司的业务经理。

“我进股市算晚的,今年春节前才进去。起先,我周围的人都在炒股,很多人都赚钱了,我也挺眼红的,因为本金少就一直没做。后来看到周围很多人都用抵押住房贷款来炒股,所以我也想抵上房子搏一下。”小彦说。

据小彦透露,其实银行住房抵押贷款查得不严,“只要书面上手续办得齐,在申请书的贷款用途一栏里不要填炒股,随便编个理由就可以了,银行不会对这样的贷款跟踪的。”

律师郝党权认为,这种抵押房产炒股的风险很大。他说,“这种做法为政策所不允许,由于这类投资者往往带着赌博的心态入市,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遇到行情调整,哪怕短暂的调整都可能给其带来亏损。”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设定抵押房屋的规定》第一条就规定:“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就意味着,如果股市下跌的话,那些抵押者很可能因失去房产使生活受到影响。

据业内人士透露,中国银监会在去年底就印发通知,强调要禁止信贷资金炒股。但在金融机构从业的人士普遍反应是:“查处难度大,特别是对个人贷款炒股无法监控。”

信用卡提现炒股

投资不能过于激进

“现在是大牛市,机会太多了,想在股市里发财不知道有多容易。”经朋友介绍,记者采访到一位正热忠于股市的大学生小刘。采访一开始小刘就滔滔不绝地谈起了他的生意经。

“其实,凑足启动资金并不困难,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申请信用卡,然后从中提现。”小刘告诉记者,在新申请股民资格的人群中,像他这样利用信用卡透支取现的人越来越多。

对于以这种方式投资是否过于激进,小刘认为,如此尝试的目的无非是借助股市的势头,进行短期的资金回报。“如果是长期投资的话,利用信用卡取现确实存在挺大的风险。”小刘坦陈,“毕竟投资这种高收益、高风险性质的产品还得靠稳定的收入,信用卡取现这种办法不能多用。”

委托炒股

受托人可能“追讨无门”

记者曾经在股市里碰到一个连申请单都不会填写的新股民。老股民在帮他填完开户申请单后好奇地问,你连单子也不会填怎么炒股,他哈哈一笑:“只要往股票卡里存钱,就可以赚,反正每天报纸电视上有那么多专家帮我研究。”

据调查,至少有90%左右的股民属跟风炒股。由于未知股海深浅,却又想很快摸到一条大鱼,不少尚没有学会“游泳”的新股民,转而把资金委托给身边有经验的亲戚朋友或专家、熟人代炒。如果赚了,皆大欢喜;如果赔了,就两眼血红。

一位法官告诉记者,过去几年这样的案子并不少见,一些人委托他人炒股,由于适逢“熊市”,有亏无赚,委托者越想越气,就告上法院,要求受托人还钱。现在的情况和以前十分相似,那些自称有门路的受托人手里攥着大批委托人的私房钱,在股市里潇洒弄潮,却没想到今后完全有可能法庭相见。

不懂炒股的林女士就吃过这样的苦头。她告诉记者,她曾为此赔掉多年积累的“养命钱”。去年股市刚开始火爆不久,陈女士将自己的积蓄50万元,委托给一位老姐妹的女儿炒股,可是不出半年,陈女士的50万元就严重“缩水”,仅剩下25万元,惊骇之下陈女士赶忙去查账户,却发现不仅股市亏空,还有4万元也被挪作他用。心痛不已的陈女士后悔得捶胸顿足,虽然最终追回了被挪用的4万元,可亏空的21万元却是追讨无门,老姐妹也从此断了往来。

据专家分析,委托理财首先潜藏专业风险,其次,受托人的道德与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由于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通常都没有具备法律效力的委托协议书,全凭亲戚或朋友间的道德诚信制约。然而面临大额资金,如果受托人的诚信道德不过关导致资金出现问题,委托人很难得到法律支持,往往会陷入追讨无门的境地。

挪用公款炒股

类似职务犯罪可能多发

“拿股市里最常用的词来形容,现在是股票案件受理的熊市。”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尽管是股案“熊市”,但他认为这里面蕴藏着诸多的风险,这些风险将随着股市由“牛”而“熊”逐渐爆发,乃至达到案件的“牛市”。

这位法官说,以股票案件为主线,可以派生出许多支线案件。除了民间借贷纠纷、银行借贷纠纷、股票交易纠纷外,最严重的莫过于刑事案件,“比如因为眼馋股票大涨,一些人会挪用公款来炒股,乃至走上犯罪道路。”

事实上,因挪用公款炒股被判刑者并不鲜见。

据报道,4月12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中国银行泰宁支行原行长王加乐、原副行长李鸿浩、营业部原主任海清的上诉,维持泰宁县人民法院判决,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王加乐有期徒刑11年,判处李鸿浩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判处海清有期徒刑10年。

一位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告诉记者,“股市热隐藏着职务犯罪多发的可能”,他介绍说,目前大多集中在三方面:

贿赂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假借委托炒股等方式收受贿赂,并利用职权为行贿人在其他方面谋利;贪污、挪用公款类犯罪,包括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犯罪,掌握公款、单位资金的人,利用职务之便,炒股谋利,牛市的财富神话更容易让他们下手;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类等渎职犯罪,擅自将国家、集体资金投到股市,一旦股市下跌或者操作失策,损失的是国家和集体的利益。

“这类职务犯罪的案发往往有一定滞后性,也给案件查处带来困难,尤其是后两方面犯罪,因为股市的繁荣暂时掩盖了问题的暴露,只有等到股市调整后,才有可能水落石出。”这位检察官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款、单位资金流入股市的监管,规范操作,才能既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股市的繁荣掩盖了所有问题,一旦股市调整,会引发多层次的社会问题,比如经济犯罪、纠纷等。总有一天,这些问题会集体爆发出来。”一位业内人士对此忧心忡忡。(李浩敏 马利民)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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