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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发展对策
应对目前和较长时期的中美经贸摩擦以及科技竞争,关键是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要趁此机会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政策,下大力气解决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体制机制、基础条件、配套政策体系等突出问题和长远问题。
构建支撑创新引领发展的科技创新法律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要加快《科技进步法》《专利法》修订,必要的时候制定《科技创新法》,解决科技人员长期激励、科技经费违法违规界限、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高校科研机构内部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等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各种法律法规存在的冲突缺陷和不足问题,切实为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激励。
要强化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重大产出。应将绩效费作为直接经费,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绩效费的单位统筹;对基础研究类科研人员实行高水平保障,对关键共性类科研人员实行固定工资+绩效报酬工资制度。改革科技计划知识产权政策,将知识产权事务费统一收归单位管理,只对能转化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支付保护成本。要开展技术预见,面向未来技术预见结果,面向短板缺项,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重点攻克“卡脖子”技术与“卡脑子”问题、前瞻性技术、突破性技术等。要面向技术预见结果战略布局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形成有效的高质量专利和专利组合。
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严格制度配套制度规则。要破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会阻碍创新的错误观念,根据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重点要建立与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的损害评估制度和证据制度,要优化知识产权专业执法,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体系。
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政策。要制定专门政策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内部技术转移办公室,支持中介机构发展第三方支付和专利池运营等模式。支持建立国家专利主权基金,应对不断增加的跨国公司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要开发各类技术交易和知识产权运营软件系统,完善技术交易和知识产权运营基础条件。
发展创新型产业和知识产权经济。加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结合工作,制定具有必要专利的先进适用技术标准,布局技术标准必要专利,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具有影响力和控制力的创新型产业,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经济。
大力培养复合型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运用人才。要改革落后的技术经纪人培养模式,开展技术转移经理人资格认证。要改革落后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模式,培养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提出应对经贸摩擦和科技竞争反制措施。要沉着应对经贸摩擦,对不合理指责要敢于回应和提出应对措施,可以在适当时候制定发布外国侵犯中国知识产权的报告,尤其是中国传统知识、遗传资源,发布一些国家利用国家安全和非市场规则限制投资、限制政府采购等政策问题报告;发布国外一些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吸引中国优秀人才造成我国技术秘密流失的报告;发布跨国公司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在华排除和限制竞争情况的调查报告。(作者:宋河发,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赵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武晶晶,中国科学院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