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谈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协同监管机制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4-01 11:18:3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发改委 创新 投资 管理方式 协同监管 机制

经济参考报记者:

这次关于建立对投资项目加强监管的制度会不会变成变相的审批呢?对企业的自主投资行为会不会是另外一种制约和约束,反而让企业在经济活动当中更加放不开手脚呢?谢谢。

2015-04-01 10:25:25

罗国三: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尤其在当前稳增长的情况下。首先我先强调一下,加强监管或者创新方式,建立监管机制,它的目的一定不是要约束企业的自主投资行为,制度约束的是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的或者鼓励的一定是诚信守法的企业投资行为。

为什么这样说,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讲。首先,简政放权目的是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加强监管目的是建立起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说,简政放权不等于是一放了之,放任不管。建立协同监管机制的整体考虑,是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技术来在平台上实现监管。我们监管或者约束的首先是政府的行为。李克强总理在常务会一再强调,通过监管机制、通过这个平台一定要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职能,约束政府的行为。

二是监管方式的创新。前面也介绍到寓管理于服务、寓监管于服务,包括企业在线填报的信息是政府宏观调控需要掌握的必要信息。如果大家有机会也有兴趣,你们可以到广东去看一看,广东的改革是国家批准的先行先试的试点,我知道的是省政府已经发了文件,今年3月1号已经实现了网上备案,非常简单,就是一个标准格式,像网上值机,就是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填写之后就有项目代码。当然这种填信息可以说不是强制性的,不是一种行政许可,但是是一种约定,是一种契约性质的。你向政府报送了信息,政府就有义务向你提供服务,包括有关的审批快捷通道的形式,也包括优惠政策的给予,像免税、补贴、价格等等。尤其是别的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因为你是按照我的制度设计来的,应该是畅通的。反过来,你不报告相关的信息,其他部门的办理手续就不太好走。实际上约束的是企业的不诚信、不守法的行为,鼓励和保护的是诚信守法企业的投资行为。

2015-04-01 10:26:26

罗国三:

再说明一下,我们能不能理解为交通管理,实际上也就是“制度+技术”的管理模式,这样一种方向。就是交规+探头,没有必要派那么多警力,花费那么大的成本,一个人盯一个车或者盯一个路口,就是有交规和探头,有没有遵守规则,是不是闯红灯,这些东西都有电子记录,相应的处罚措施和规则都有,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建立这个监管机制,就是要力图杜绝闯红灯的情况,而且还要减少闯黄灯的情况。我还记得前些年大家也讨论过一个问题,闯黄灯是不是应该跟闯红灯同等的对待。现在的闯黄灯行为大大减少,包括现在我开车也很注意,黄灯一亮只要能够停住就一定会停的。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来引导市场的行为更加规范,市场秩序更加健康有序,而不是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约束。

再说明一下“三者”的关系,政府作为一方,企业作为一方,更重要的是老百姓一方。这三方至少有两个关系,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企业的天职就是追求利润,企业有时候的投资行为会损害老百姓的利益,这是事实存在的,包括投产之后的排污问题,有没有建立环保措施,节能减排设施,如果建了,是不是运行了,这种情况大家都很熟悉。这时候政府就应该出手,出手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是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监管企业的行为。另一方面,企业创造财富,同时是要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这样才能保持经济社会的发展,或者说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这时候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规则透明的、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还有监管方式的改革创新,再补充一点,监管的手段实际上是利用信用体系来实现监管的目的。而且文件也专门讲到,我们平台要跟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大家都知道,市场经济条件下,违法法规行为是最害怕曝光的,我们在平台上如果再跟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跟“信用中国”这个平台相衔接,相信之后对市场的规范是有好处。

2015-04-01 10:33:49

罗国三:

再强调一点,项目单位在平台上填报信息,这是政府和企业双方的契约关系,是互相信任的关系,不会增加企业的负担,不会增加项目单位的负担,监管是各个部门纵横联动、形成合力的监管体系。最终的目的是刚才秘书长特别讲到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

2015-04-01 10: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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