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杨小军:解决现实难点 法治推动改革

发布时间: 2014-10-31 16:36:50  |  来源: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孙婉露  |  责任编辑: 赵小虎
关键词: 十八届四中全会 依法治国 立法 反腐 法治经济 国家行政学院 杨小军

2014-10-31 15:24:45

中国网:

您说的要符合规律,我觉得您暗含的意思是说现在有一些法律是不符合规律的。

2014-10-31 15:24:56

杨小军:

是的,我们讲尊重民意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有很多的法律,比如烟花炮竹,我们有一段时间是禁了不让人放。后来又开禁,这种一禁一开,说明我们在认识上是犯了错误的。

2014-10-31 15:25:34

中国网:

那对于提高立法质量,我们《决定》当中做了哪些部署呢?

2014-10-31 15:25:45

杨小军:

对于提高立法质量,主要我认为它是通过一个程序机制来解决问题。就是说公众参与立法,协商立法,科学立法,通过这种方式,通过强化人大立法,和政府综合部门的立法。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有一些法律是部门制定的,部门起草的。那么在起草过程中就会夹带“私货”,自觉和不自觉的会去强化部门意识,而弱化整体意识。这样的法律出来,注定会遇到重重障碍,执行起来就要打折。

所以我想,这些问题通过立法程序来解决,就是说人大应该回归立法的主体地位,而不要让政府去立更多的法,那么对政府和政府部门来讲,政府是主体,部门是次要的,而不要倒过来,让这个部门立的比政府还多,政府立的比人大还多,那这样的法律它的质量会受到影响的。

2014-10-31 15:25:57

中国网:

我们也注意到四中全会闭幕以后,有一些法律草案和修正案草案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其中就包括《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等等,这与我们《决定》当中提出的“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的要求是相契合的,那我们这里说的“重点领域”都包括哪些呢?

2014-10-31 15:26:10

杨小军:

我想总的来讲就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过程当中所急需的。四中全会提了三个“全面”,一个叫“全面建设小康”,一个是“全面深化改革”,这是过去提的。四中全会加了一个,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它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为了给这两个全面提供有力保障,这就是习总书记说的,我们不是就法治论法治,我是为了小康,为了深化改革,法治能起保障作用。

既然是这样的话,我认为重点领域就非常清楚了,就是这个国家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当中缺什么,需要强化什么,哪些是重点,那你就得制定。在深化改革当中,比如说上海自贸区它要改革,那它的立法是什么呢?它的立法就是停止一部分法律在它那实施,全国人大、国务院都停止了很多,停止了相当一部分法律和行政法规在上海自贸区的实施,就是把捆住它的手的东西给它松开。

2014-10-31 15:26:26

中国网:

其实是做减法了。

2014-10-31 15:26:37

杨小军:

对,这也是立法的一种形式,做加法是一种,做减法也是一种。所以它叫“立、改、废、释”,讲了四个。就是不仅是立,还要改,还要废,还要一个解释。

2014-10-31 15:26:48

中国网:

那我们现在有哪些立法是急需推进的?

2014-10-31 15:26:57

杨小军:

急需推进的我想四中全会已经讲了出来,比如说它要编撰这个民法典,还要规定行政决策的程序。对外来讲,比如说我们关于海洋的权益这就是我们急需的。现在香港的“占中”的事情出现了,那我们针对这些问题,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规定,它可能是一个“改”的问题,而不是一个“立”和“废”的问题。原来关于香港的法律当中是不是缺了这一块等等,我想这些是首先要解决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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