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贫困县不"摘帽"现象存在 国家三项措施整治

发布时间: 2014-10-14 11:31:1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辛闻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扶贫办 政策法规司司长 退出机制 减贫 人均财政收入

 

  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 中国网 李佳

中国发展门户网10月14日讯今天上午,国新办就扶贫日和社会扶贫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在京举行。国务院扶贫办政策法规司司长苏国霞表示,个别国家级贫困县脱贫后不愿“摘帽”的现象存在,中央非常重视这种“戴着贫困的帽子炫富”的现象。扶贫办主要采取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建设扶贫县的约束机制、逐步建立贫困县的退出机制三项措施来控制此类现象。

苏国霞称,贫困县的评定取决于该县人均GDP、人均财政收入、农民人均收入三个标准。有一些县用贫困县的名义争取了国家的支持以后,没有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上,而是集中在城市建设等方面。为了克服此类现象,扶贫办正在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改革贫困县的考核机制。过去各省对县的考核主要以GDP为导向,所以也引导这个贫困县的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在县城建设、放在工业、放在招商引资上。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在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县,要取消GDP的考核,其他的贫困县也要降低GDP在考核中的比重,我们通过这样的手段,引导贫困县,把他们的工作重点用在关注民生,用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上面。

二是建立约束机制。作为贫困县,享受国家的政策支持,就应该接受相应的约束。我们正在研究从三个方面对贫困县的行为作出约束,一是它必须作为事项,比如贫困县的财政投入,要安排相应的比例,更大的比例用于民生,用于扶贫。比如贫困县的党政领导的配备、工作机构的配备,要更多把精力放在扶贫上面。再比如,贫困县必须按照国家的要求,科学地建档立卡,派驻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人口都有帮扶责任人,这是要求他们必须做的事情。还有禁止做的事情,像那种宽马路、大广场,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这是我们要约束的,禁止作为的事项。提倡作为的事项,要求每一届县级班子任期内,要作出扶贫的承诺,要完全减贫的任务。类似的约束机制,我们已经征求了各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很快就要下发文件。

三是退出机制。退出机制实际上是导向问题,过去富裕起来了还留在贫困县名单里,还会继续享受支持,所以大家都不愿意退。我们现在正在研究一套正向的激励机制,县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以后会得到更多的好处。我们也在研究,到底什么样的指标体系下,达到什么样的发展程度,就必须退出贫困县的行列。其实现在好几个省已经在做这方面的尝试了,如果你们到下面调研,可以去贵州看看、去甘肃看看,这些相应的省份在省内已经建立了“减贫摘帽”的激励机制,就是你退出以后,这个政策还会继续支持你一段,然后有其他方面的激励政策。我们想通过这样一套机制,即考核机制、约束机制和退出机制,让贫困县的政策更多地有利于贫困地区的发展,更多地帮助贫困人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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