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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2012年财政工作
2012年,全省各级认真落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财政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大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科学安排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财政撬动金融、金融扶持经济的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结构性减税等税收政策。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继续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注重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两化”互动发展引导、内外贸等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加快发展。积极支持科学技术创新,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支撑计划、战略性新兴产品培育等项目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等财税政策,支持地震灾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出台加快天府新区建设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政策,深入实施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后扶整村示范片建设工作。
(二)积极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及时兑现强农惠农富农补贴政策。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项目,改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推进全省88个粮食生产重点县建设,打造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快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和优势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支持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渠江流域洪灾新农村重建。推动完成“50+10”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三年建设任务。支持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化产业基地和营销体系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政策,健全农业保险、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深化“银保财互动”试点,鼓励金融支持“三农”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化解和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等任务,启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和村级组织建设债务化解工作。
(三)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创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就业。推动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完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制度衔接,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支持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做好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救济、恢复生产等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实现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启动试点。支持实施农村文化惠民工程、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加强基层党建、城乡管理、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的经费保障,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支持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法律援助、“大调解”等工作。
(四)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初步建立起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财力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要内容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建立县级财政基本保障制度,探索建立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全面加强乡镇财政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管理等重点改革进一步深化。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重点项目和民生资金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预算信息公开,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两级“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
(五)认真解决代表委员关注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财政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不断改进财政工作,提升管理绩效。2012年,财政厅共办理代表建议46件、委员提案45件,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满意率均为100%。坚持代表走访制度,改进代表约请制度。
对代表关注的政府性债务问题特别予以报告。近年来,我省按照“控制有力、管理有序、偿还有方”的总体要求,推进建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基本框架。一是强化事前控制。省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制度文件,探索建立了以债务率、新增债务率为主要指标的风险预警和结果运用机制,禁止违规担保举债,合理控制举债规模。二是加强事中管理。建立覆盖省、市、县、乡、村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对政府性债务的动态监控。三是落实事后偿还。建立了政府性债务还贷风险准备金制度,按时偿还首期地方政府债券180亿元。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激励机制,2004至2011年累计下达化债奖补资金11.05亿元。统筹推进基层干部垫税、基层医疗卫生负债等其他专项债务化解。总体来看,政府性债务为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资金支持,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全省政府性债务率为0.76,低于国际通行的1.0标准,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各位代表,2012年是本届政府任期届满的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各级始终坚持做大“蛋糕”、提高质量,健全体系、创新机制,财政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四川财政正在加快实现从 “吃饭财政”向“发展财政”的历史性转变。
一是财政收支规模快速扩大。五年来,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先后跨越1000亿、2000亿整数大关,年均增长23.3%;全省公共财政支出连续迈上2000亿、3000亿、4000亿、5000亿四个台阶,年均增长25.3%,支出总量居全国第4位。
二是财政调控更加有效。五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把稳增长、促发展作为财政调控的首要任务,把调结构、转方式作为财政调控的主攻方向,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重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丰富财政调控的政策工具,结构性减税、财政奖补、贴息担保等手段的政策效应充分显现,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作用充分发挥。
三是财政保障能力明显增强。五年来,坚持财力下沉的政策取向,中央和省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总量达到1.16万亿元,年均增长24.3%,县级可用财力大幅提升,基层政府公共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地区间财力差异继续缩小。五年来全省财政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累计达到1.33万亿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省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全省人均支出水平仍然偏低,地区间财政发展不平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难度较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任务艰巨;财政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的问题客观存在;少数地方依法理财意识不强,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