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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354.9亿元,增长5%,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81.5亿元,全市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436.4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63.3亿元,下降0.6%。全市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3.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00.6亿元,下降22.7%,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等68.2亿元,减去市对区县政府性基金补助支出107.2亿元,市本级可以安排使用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461.6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54.6亿元,下降24.5%。市本级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亿元。
本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国家有关规定征收并缴入地方国库专账核算,支出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结余资金结转以后年度使用,年度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和决算将按规定程序报同级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审议。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主要收支项目预算安排如下:
1.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13.5亿元,与2012年执行数持平。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13亿元。主要安排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发展、优秀文艺作品重要原创基地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等公益性文化事业支出。
2.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9亿元,增长1.1%,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4.6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16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17.6亿元。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14.6亿元。主要安排市级土地整治、滩涂围垦农用地开发整理,以及基本农田保护等支出。
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25.5亿元,增长2.8%,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2.3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9.6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8.2亿元。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8.2亿元。主要安排市管高架道路和桥梁日常养护、排水设施建设养护、市容环境建设养护、消防站点日常运行经费等支出。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0亿元,下降31.2%,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25.2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等补助支出13.2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2亿元。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32亿元。主要安排世博园区、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长兴岛、上海化工区、国际旅游度假区、临港地区等区域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城市建设支出,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等支出。
5.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亿元,下降29.6%。主要是2013年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计下降,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1.5%的标准提取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相应减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亿元。主要安排虹桥商务区主功能区、国际旅游度假区等土地储备项目支出。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0.8亿元,下降11.1%。主要是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标准(对应土地等级)等计提,综合考虑2013年国家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以及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预计减少。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8亿元。主要安排土地整理和复垦、宜农未利用地开发支出。
7.彩票公益金收入6.4亿元,增长4.9%,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2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彩票公益金收入6.6亿元。
彩票公益金支出6.6亿元。主要安排新增养老床位补贴等市政府实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免费安装紧急呼叫装置,为失智老人免费安装查找定位系统,新建标准化老年活动室,补助本市医疗救助资金等社会福利事业支出;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和修缮改造、后备体育人才建设等体育事业支出。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1亿元,下降23%,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7.7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补助支出7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8亿元。收入预算下降主要是2013年国家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本市住宅新开工面积预计减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相应减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5.8亿元。主要安排新建住宅小区周边配套的市政道路、桥梁、雨污水泵站等市政公用项目以及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垃圾站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9.车辆通行费收入8亿元,增长73.9%。主要是2012年车辆通行费收入中存在退还多缴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的一次性减收因素,2012年收入基数较低,因此2013年预算增长较多。
车辆通行费支出8亿元。主要安排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养护运营经费以及还本付息等支出。
1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6.8亿元,下降42.4%。主要是2013年增加分配区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市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相应减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3.9亿元。主要安排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职业康复设备购置、残疾职工帮困补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社会保障支出,以及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实施奖励、支持残疾人就业前职业培训等残疾人就业补贴资金。
11.地方教育附加收入76亿元,增长7.2%,减去市对区县转移支付58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8亿元。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8亿元。主要安排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扶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等社会培训机构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等支出。
12.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0.6亿元,增长20%,加上从公共财政预算中调入的15.3亿元,减去市对区县补助支出3.5亿元,当年可用于安排市本级支出的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12.4亿元。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2亿元。主要安排城市积水点改造、部分郊区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海塘堤防(泵闸)等工程维修及养护等支出。
13.港口建设费收入2.5亿元,下降16.7%。主要是按国家规定,港口建设费收入从2011年10月1日起,由原全部归属中央,调整为中央和地方按8:2分成,2012年港口建设费收入执行数中包括了2011年10—12月的收入数。若剔除该因素,收入预算与2012年执行数基本持平。
港口建设费支出2.5亿元。主要安排洋山深水港区航道维护、黄浦江深水航道维护疏浚等港口航道维护工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