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

2013年02月06日15:5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开发工作 科学发展观 扶贫规划 贫困地区 农村贫困人口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惠农政策 扶贫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农村实用人才

五、主要支持政策措施  

围绕扶贫开发的重点内容,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扶贫资源,统筹协调,优化配置,为“十二五”扶贫规划的实施提供强大政策支撑。  

(一)完善专项扶贫政策,提高扶贫开发水平。  

1增加财政扶贫投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各级财政应当建立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省级财政扶贫投入依照《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规定应当按照国家扶贫投入的40%-50%配套安排。进一步增加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努力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调整和优化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结构,突出扶持重点,80%的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支持整村推进村和连片开发项目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安排更多资金通过项目扶持到贫困户。  

2大力实施产业扶贫,着力构建脱贫的长效机制。重点扶持贫困乡村发展市场前景好、具有比较优势、辐射千家万户的特色产业,逐步形成数村一品、多乡一业、一县(市)突出一两个骨干品种的主导产业和区域格局。“十二五”时期,扶持贫困地区兴建、改造特色产业基地100万亩。增加扶贫贴息资金,扩大贷款规模,重点支持产业化扶贫龙头企业发展。完善龙头企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共享机制,促进贫困农户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就业、增加收入。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到户形式,扩大贫困村生产互助资金试点,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大力推行订单农业、信息农业、网络农业,通过组建行业协会、培育农民经纪人和农产品营销大户等途径,多渠道、多形式与市场对接。拓宽产业化扶贫领域,支持贫困地区开展招商扶贫,发展乡村旅游,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3大力实施雨露计划,着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雨露计划培训补贴对象,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对贫困户“两后生”新生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实行扶贫再补贴,对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参加短期技能培训给予适当补贴。改革雨露计划实施方式,实行“计划指导、资金到县、培训到户、直补到人、部门协作、全程监管”。拓展雨露计划工作内容,积极有序开展贫困户“科技明白人”培训和贫困村产业化急需人才培训。“十二五”时期,全省完成雨露计划培训到户25万人。  

4大力实施扶贫搬迁,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存发展条件。对生态保护重点地区、生存条件恶劣地区、地质灾害严重地区实行异地开发、扶贫搬迁,努力改善贫困人口生存与发展条件。“十二五”期间,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扶贫搬迁任务,并将补助对象户主姓名、搬迁前后所在地村组及身份证号码在编制与互联网上公示。将扶贫搬迁与农村危房改造、库区移民、生态移民等项目结合起来,整合相关资源,创新安置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和生产条件,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发挥行业扶贫作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政府各有关行业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方面向老区贫困地区倾斜,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省发改、民宗、财政、金融、扶贫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扶贫政策,采取积极措施,加大投入项目支持力度,促进贫困人口减贫和民族地区、老区贫困地区发展。  

省交通部门在加快贫困地区县、乡公路建设的同时,着力加大整村推进村和连片开发区域的村级公路建设,确保到2015年实现所有的行政村和有条件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  

省国土、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要加强贫困乡村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和低产林改造,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扶持修建窖、井、塘、堰、渠,抓好病险水库整险加固工程,加强小流域治理,扩大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良田面积,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积极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确保到2015年全面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安全饮水问题。实施林业重点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  

省电力、广电、通信、邮政等部门要推进农村新一轮电网改造,保障农村生产生活电力需求,改善贫困地区供电质量,提高供电可靠性,切实解决少数贫困地区农户用电条件差的问题。加快农村邮政网络、调频广播、宽带网络、广播电视建设,尽早实现“村村通”。用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省教育、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巩固提高“普九”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确保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资助农村贫困户子女接受高中教育,落实对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农村困难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政策,完善农村贫困大学生贷款助学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实现每个重点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体综合站达到国家标准,村村有“农家书屋”和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省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加强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大病救治力度。做好重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控工作,落实防病灭病卫生投入,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17/10万以下,婴幼儿死亡率降到9‰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到11‰以下,儿童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9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75%以上。稳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逐步提高报销比例,解决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组织开展城市卫生支援农村活动,定期组织城市医疗专家赴乡村开展巡回医疗,提高老区贫困地区群众健康水平。落实计划生育贫困户优惠政策,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增强为农民群众提供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省科技、农业等部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板块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抓好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培训,积极推广良种良法,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种养水平。围绕支柱特色产业发展,加大科技研发和科研成果转化力度,提高农特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强化科技社会公益性服务功能,加快科技扶贫示范村和示范户建设,抓好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继续选派科技开发团、科技副县(市)长和科技副乡(镇)长、科技特派员到扶贫开发重点县(市)、乡(镇)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重要作用。  

省人社、民政、建设、农村能源等部门要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最低生活保障、灾民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大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力度,指导市县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予以倾斜。在宜建沼气池的地方,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分期分批实施“一建三改”,改善人居环境。  

省政府各部门都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扶贫开发重点试验、试点项目建设,认真做好定点扶贫、驻基层帮扶工作,每年为老区贫困地区基层办一至两件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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