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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对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客货运价调整、铁路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工程质量监督、路风建设、干部任用、财政预算、铁路主要统计指标、铁道部机构职能等政府信息,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对铁路建设、铁路运输、便民利民措施等重点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准确公开发布信息。
2.公开形式。利用铁道部公告、公报,政府网站、办公网,《人民铁道报》、《客货运输专刊》等刊物,新闻发布会,中央和地方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等发布平台,及时公开发布信息。积极发展电子政务,改进信息发布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时效性。
3.公开情况。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通过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公开信息2621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787条;客货运输类231条;行政许可类416条;人事管理类18条;铁路发展规划类133条;统计指标类147条;路风建设类12条; 工程质量监督类619条;其他信息258条。同时,公开发布各类铁路新闻信息6000余条,对铁路发展重要情况等信息及时予以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内容主要涉及铁路建设、客货运输、社会保障等方面,全部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因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4起,没有发生行政诉讼。
五、收费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铁道部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费用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铁道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距离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是发布信息的数量需要进一步增加,信息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加快转变铁路发展方式、实现铁路科学发展,积极探索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有效途径,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铁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三是统筹使用各种信息平台,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改进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增加铁路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