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全文)

2012年03月30日09:2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核与辐射 政府信息公开 监督性监测 工作报告 数据中心 办法 条例 原子力 环境保护部公报 中国环境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1年,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

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使其成为环保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力量。我部转发了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要求机关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以及财政部预算公开的有关要求,2011年7月,我部对本部门“三公经费”有关情况予以公开。

(二)推进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

2011年3月,日本福岛核事故发生后,环境保护部及时在部网站开设“日本地震核安全相关信息”专栏,推进信息公开,开展科普宣传,消除公众疑虑,维护社会稳定。共发布新闻121条、300期辐射监测数据、23期辐射监测情况综合信息、20篇核与辐射科普知识、78期日本原子力安全保安院关于日本福岛核电灾害报告中文译文。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印发《关于加强核电厂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的通知》和《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方案(试行)》,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了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工作。

(三)开展重点行业环境整治信息公开

为切实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开展了2011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将铅蓄电池企业的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进行部署。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2011年7月,我部印发《关于公开铅蓄电池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媒体公布辖区内所有铅蓄电池企业名单、详细地址、生产状态、工艺、污染物排放等情况。我部在环境保护部网站上设置了专门栏目,首次将一个行业所有企业名单及其环保整治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开,全面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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