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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格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推进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一年来,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拓展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国土资源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部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将国土资源规划计划和土地、矿产资源审批等业务工作环节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重点,认真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从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和制度设计等多方面查找薄弱环节,认真制定防范措施和内部监控办法。部研究出台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的意见》(国土资发〔2011〕186号),明确了我部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任务和主要内容:一是加大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确定公开事项,制定公开目录,设立公开标准。二是及时公开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每年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未公开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重点公开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规划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业务进展情况、重要统计数据及涉及广大公众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三是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系统和门户网站提高公共查询服务水平,提供土地登记资料、地质资料和行政审批结果等相关信息的公开查询,建立国土资源便民统一查询平台系统,实现国土资源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促进国土资源信息资料查询的集群化产业化发展。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机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间等定期开展评议考核。
按照部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统一安排,对《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42号)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69号)进行了后评估,为修订这两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以国土资源管理重大政策措施和群众关切事项为重点,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做好 “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的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房地产调控、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决策部署,我部实施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以保护耕地和合理供地为中心任务,积极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我部门户网站、国家土地督察网站及九个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网站均开设了“保发展保红线工程——2011年行动”专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实施行动的方案、政策措施、工作进展。编发《保发展保红线快讯》140期,及时反映各地实施行动的情况,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印发的同时,登载在相关网站上。此外,还组织中央媒体以多种形式、从不同角度作了大量报道。定期发布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供应和开发情况、重点城市监测价格等信息,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切实做好“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的信息公开。按照中央《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我部继续深入开展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即:在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整治,规范土地和矿业权交易行为;深入开展整纪纠风,促进干部队伍廉洁从政;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一是坚持市场取向,坚定不移地转变管理职能和资源配置方式,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土地和矿业权配置的市场化进程,加快建立全国规则统一、程序科学、公开透明的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二是对行政审批、资金管理、项目安排、干部人事制度等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土地和矿产审批制度改革,严格实行接办分离、网上报批、联网审查、集体会审、限时办结、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财务电子监管系统,对大额资金、重大专项等实施在线全程监管,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三是运用现代手段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集遥感影像、监测信息、土地利用现状图于一体的全国国土资源利用“一张图”和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实现建设用地全程动态网上监管,并大力完善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逐步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纳入遥感监测范围,充分利用“一张图”管地、管矿,健全完善“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国土资源综合监管体系。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土地、矿业权市场中的热点问题,迅速集成各地审批结果、供应计划、交易情况和违法违规案件等信息,公开发布。
(三)全面公开土地出让信息。一是向社会公开住房用地供应信息。2011年1月发布了《2010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公告》(2011年第6号),5月13日发布了《2011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公告》(2011年第18号),以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二是通过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情况。三是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实现全国各地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实时在部门户网站的子网站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上公布。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主要向社会公示出让人、地块位置、面积、用途、年期、开发程度和规划指标要求等。土地供应结果公示,主要公告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拟开竣工时间和实际开竣工时间。
(四)充分利用多种平台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2011年,我部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与中国气象局进一步推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工作,制作预警产品153份,通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新增国土资源手机报、微博空间等手段,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其中,在中央电视台发布90次,在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和国土资源手机报上发布3级以上信息187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2011年全国成功避让地质灾害400多起,避免3.5万人伤亡。
(五)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有效遏制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我部出台实施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国土资厅发〔2011〕4号)。公开通报是指将部直接查处、挂牌督办或以其他方式督促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查处到位的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情和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告,并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行政措施。挂牌督办是指部对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提出明确要求,公开督促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限期办理,并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的一种行政措施。今年我部坚持按季度召开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四川宜宾翠屏区政府违法批地案、山西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违法采矿案等23起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挂牌督办辽宁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征占土地案、内蒙古宁城县中天铁矿违法采矿案等23起违法案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挂牌督办案件开展实地督导,对重点案件进行集体会审,推动对事对人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同时,我部按季度向社会通报全国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形势、违法线索受理等情况,引起关注和重视。对新闻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件,迅速反应,及时反馈,维护政府部门的公信力。
此外,根据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我部与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首次部署启动了国土资源违法责任追究工作,对16个省(区)的13个市、63个县(市、区)进行了责任追究,给予纪律处分73人。责任追究结果向社会公布,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