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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初步形成以常规公交为主体、轨道交通为补充、枢纽站点合理配置、适应城市空间开发和功能拓展的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建成长沙地铁1、2号线,新建长沙地铁3、4、5号线。加快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760公里城际轨道交通线建设,建成长株潭城际轨道、长沙经益阳至常德城际轨道、长沙至浏阳轨道交通线,适时启动长沙至岳阳、株洲至衡阳、湘潭至娄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加强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过境高速公路、城市环线、干线公路、港口和客货运枢纽等交通节点的对接,加快中心城市公交专用通道建设,促进城市公交、城际客运、城乡客运等协调发展。
第三节构建水利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兴利除害并重、防汛抗旱结合,把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问题放在更加优先的位置,进一步健全防洪减灾和水资源配置体系。
67. 强化水资源供给保障
推动建设一批支撑我省重点区域发展的水利基础设施和重要水源工程。争取建设犬木塘、何仙观、郭家嘴、塞海等水源工程。推进23处大型灌区及100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完成27处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实施50万处骨干山塘清淤整治。实施30座大中型水库、1070座小(1)型水库及部分重点小(2)型水库、316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开展衡邵干旱走廊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松滋口建闸、城陵矶综合枢纽等前期研究工作。加强雨洪资源和再生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城乡水资源供给。设立亚欧水资源研究利用中心,建设有国际影响力的涉水科研与协调机构。
68. 健全防洪减灾体系
加强“一湖四水”及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建设一批控制性骨干工程,提高重点防洪保护区防洪减灾能力。加快涔天河、沤菜等水库建设,争取建设金塘冲、宜冲桥、莽山等枢纽工程。着力推进洞庭湖蓄滞洪区建设,切实解决区内群众的安全居住问题。积极实施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和防治,加强山洪灾害易发区和中小型水库的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建设。继续实施城市防洪减灾工程,全面完成52个县市区防洪堤岸设施建设,加快构建重点城市防洪减灾体系。加强气象、水文、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
图11:湖南省“十二五”重点水利工程示意图
第九章 加快推进科教和人才强省,建设“创新湖南”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和人才支撑,必须加快教育改革发展,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推动经济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第一节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重大创新平台为支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显著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
69. 加强前沿科学技术研发
适应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超前部署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围绕巩固和提升我省在材料科学、生物科学和信息科学等领域的原始创新优势,加强国家“863”和“973”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引进,大力开展重大科学研究,攻克有望引领未来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取得一批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原始创新成果。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传统支柱产业的改造提升,把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治理等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放在优先位置,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若干重大科技工程,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到2015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
70. 提高科技创新基础能力
突出基础平台建设,依托重点园区、重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企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基础平台,加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建设,积极发展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中国科学院湖南技术转移中心和湖南省工业应用技术研究院。突出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和支持各类资本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产业孵化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推进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创新平台达70个左右,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达500个,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
71.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积极引导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动形成产学研用战略联盟,充分发挥企业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真正成为研发投入、创新活动、专利申请及成果应用的主体。鼓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加大技术研发力度,推广利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端品牌。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湘建立研究开发机构。到2015年,全省90%以上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构,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稳定在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