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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加快科技体制改革
按照优化配置、高效利用、综合集成科技资源的要求,大力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加快形成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策支撑、激励机制和市场环境。完善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化投入结构,增强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引导能力。完善税收激励措施,落实以加速折旧、所得税减免等为主要内容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各类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支持科技创新的资本市场。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建立激励科技创新的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健全部省科技创新战略合作机制,促进国家与地方科技力量有机结合。健全军民互动合作机制,促进军民科技资源集成融合。健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共享合作机制,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院所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地方性法规,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
第二节 加快建设教育强省
教育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保障,要坚持育人为本,优化教育结构、创新教育模式,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现代化、开放式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73. 优先发展教育
把教育摆在优先位置,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重点提升40所高职学院和120所中职(技工)学校基础能力,打造有全国影响力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加快建设一批重点学科,带动省属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稳步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支持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能力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教师资质,鼓励优秀人才终生从教。
74. 促进教育公平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新增财政教育投入更多用于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教育事业。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标准化建设,力争“十二五”末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合格学校要求。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行县(市)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着力改变城镇学校“大班额”现象。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推进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教育资源配置向农村倾斜,提高乡村中小学校教师工资待遇。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保障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等人员能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75. 提高教育质量
大力推行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的素质教育,创新教学内容、方法和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深入贯彻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加强职教骨干体系、基础能力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提高劳动者创新素质和劳动技能。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学管理,改进教学评估。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与境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
专栏6:教育发展重大工程
高等教育提升工程:新建高校公共服务设施和生活设施800万平方米,建设一批优势学科(群)。力争至2015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
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120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学实训及生活设施建设,新建或改扩建校舍面积450万平方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重建加固中小学校舍1800万平方米,建设1500所农村初中学校学生生活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周转房700万平方米。
农村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在中心乡镇、村一级新建或改扩建600万平方米合格标准和简易标准幼儿园。
76.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以中小学教育和高等教育为重点,改进考试招生办法,建立完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深化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完善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教育、捐资办学,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投入体制,拓宽教育经费筹措渠道,完善经费分配机制,加强经费使用管理,积极化解教育债务。
第三节 努力建设人才强省
发展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要坚持以用为本、服务发展、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要求,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完善用人机制,打造湖湘人才群落,构筑中部人才高地。
77. 培养和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围绕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新世纪“121人才工程”,造就杰出科技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以合作、聘用、兼职、技术指导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大力引进“两院”院士、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专家等国内顶尖人才。实施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78. 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协调发展
统筹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党政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者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湘商发展,加快湖南异地商会建设,培养优秀的企业家群体和职业经理人队伍,打造企业家“湘军”。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培养大批专业化高技能人才。加强卫生、社会工作等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养计划、大学生基层培养计划。到2015年,全省人才总量达630万人左右。
79. 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深化改革、创新政策、优化环境作为推动人才发展的有效途径。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建立健全人才管理、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和激励保障机制,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干事创业、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强化人才发展政策支撑,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鼓励和引导人才向经济建设一线、基层与欠发达地区流动。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各级人才市场和人才交流网络平台建设,健全人事代理、社会保险代理、企业用工登记等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