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十七大报告精神指导我国基层民主发展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发展基层民主,倾注了巨大努力,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人民群众在基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上当家作主的权利,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各级党委把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部门负责、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和协助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自主地开展活动,近年来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强化了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组织村委会、居委会选举工作;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丰富和拓展了公开的内容,创新了公开的形式;广大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自我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当然,我国现阶段发展基层民主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比较突出的有基层民主自治的法规制度建设仍然相对滞后,不能有效地将群众的参与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一些违法违规事件缺乏有效的法律救济,有法不依、无法可依的情况仍然存在;工作制度多为原则性规定,操作细则不具体,程序不严密;基层日益扩大的民主要求与传统的高度行政化的治理体制和方式冲突明显;随着政治参与深度和广度的增加,群众自身的民主法治素质也需要不断提高。
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大报告关于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切实贯彻落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
一是要认真落实发展基层民主的新要求,探索新形势下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规律。报告对发展基层民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要对照这些要求,找出差距和问题,认真加以研究落实。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方针,体现在基层民主自治之中,发挥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和群众的主体地位,健全各项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要转变政府职能,通过依法行政和依法自治相结合,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要引导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努力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努力将发展基层民主同建设新农村、建设和谐社区、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等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规范程序等方面符合实际情况的工作规律。
二是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让基层民主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要优先考虑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领域,在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在基层形成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为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奠定坚实基础。要继续完善村民自治、社区民主自治和企业民主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和细化操作程序,依法开展和规范民主选举,健全选举后的日常公共参与机制,提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实现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全程有效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基层民主真正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而不流于表面化和形式化。
三是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民主渠道。发展基层民主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民主实践中学习民主、创造民主、运用民主。要按照十七大报告“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要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与愿望不断增强的形势,使民主形式不断丰富,民主渠道不断扩大。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群众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参与意识、维权意识、自我实现意识日益增强,对政治参与和基层民主有更高的预期和要求,这既为我国发展基层民主提供了发展动力和良好的群众基础,也在客观上增加了压力和紧迫性。要在志愿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物业维权、社区自治等方面有序扩大公民参与,探索和完善听证会、社区协商、网络对话等新的民主形式和民主渠道,合理引导,科学规范,在基层民主的广泛实践中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并以法规、政策或制度的形式加以总结与提炼,再推广开来用以指导实际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民主的发展。 (来源:人民网·中国人大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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