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家族式钢贸企业制度与文化建设研究

2011年11月15日14: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家族式钢贸企业 制度建设 文化建设 钢贸企业

二、家族式钢贸企业管理现状研究

我国钢贸企业产生于改革开放的大潮中,钢铁需求大于供给,钢铁贸易入门门槛低,使得钢贸企业在创业初期,大多都是“夫妻店”、“父子店”“兄弟店”的民营企业。企业的家族属性很强,财务、采购、销售等人员基本上都是亲属,所有权都掌握在以血缘、亲缘为纽带的家族成员手中,公司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的只是在钢铁交易市场租一个摊位,但家属成员十分团结,同甘共苦,尽心尽力。依靠“搬砖头”式的买卖,找上下、觅下家,小本经营赚取差价。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家族式钢贸公司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单纯依靠家族成员的粗放式管理模式已经不再适用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尤其是在钢贸行业生存和盈利空间不断被压缩的局面下,家族式钢贸企业存在的问题不断被呈现和放大。

(一)管理粗放,没有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作支撑

家族式钢贸企业大多从家庭作坊起步,由于规模小、管理松散、缺乏定式,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的制定大多依靠于管理者的个人直觉和以往的经验,缺乏系统化的管理体系,内部管理十分随意、混乱。即使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逐步引入了家族以外的成员,建立了相应的企业管理规章制度,但这些制度也往往被束之高阁,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企业内部的管理更加重视人情,家庭与企业相混。企业内部的日常管理没有具体的文件规定,即使有文件规定也缺乏可操作性或执行不到位。这种粗放式的管理在家族式钢贸企业处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化的嬗变阶段,很容易由于家族成员的意见不一致,导致企业经营分散,不能形成合力甚至产生内哄,加大企业的生存危机。

(二)经营模式落后,缺乏明确的企业发展目标和规划

家族式钢贸企业的主要经营模式或者是依靠顾客订单进行“搬砖头式”经营,或者依靠作为钢厂代理的批量折扣,或者是依靠为客户垫资的利息收入,但无论哪种经营模式,钢贸企业赚取的都是“贱买贵卖”的差价收入,经营模式单一落后。管理结构是和盈利模式相配套的,随着传统盈利模式的失效,家族式的管理结构也在面临着挑战。在“家文化”的影响下,家族式钢贸企业的管理方式大多是粗放式的,依靠于家族成员的内在责任感,没有明确的企业发展目标和规划,这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下确实体现了较高的执行力,也较大程度实现了效益;但在新形势下,家族成员对企业发展思路和经营目标的分歧很容易导致分化和消极怠工,这种松散的发展方式无疑会使企业被市场竞争所淘汰。

(三)人员素质低,缺乏系统的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

家族式钢贸企业的所有者及家属成员在创业阶段主要是凭借胆识和毅力,敢冒风险,把握住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的特殊机遇和市场缝隙,企业内部并没有设立相应的管理层次,依靠企业主个人经验进行决策。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市场机制的规范化,企业主个人的能力与意识往往滞后于企业的发展,亟需引进管理型人才进行科学化管理。另外一方面,企业中家属成员的自身素质普遍较低,却在企业中享有特权,造成权力大于制度,使外部人员很容易受到排挤和边缘化,难以引进和留住家族外的高素质人才。再加上钢贸行业本身的模式简单可复制、开公司门槛低,很容易导致具有一定资源的外部员工滋生创业冲动,成为原来企业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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